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下载 打印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制村直接通邮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鄂尔多斯市政府
  • 发文字号:鄂府办函[2018]63号
  • 发布日期:2018.09.26
  • 实施日期:2018.09.2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邮政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制村直接通邮工作的通知
(鄂府办函〔2018〕63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建制村直接通邮工作,是党和国家委托中国邮政实施的一项政治任务,对于推进城乡邮政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居民服务、激发农村地区经济活力、助力中央精准扶贫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邮政企业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建制村直接通邮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2018年7月末,全市488个建制村实现通邮,通邮率66.4%,但低于全区通邮率平均水平15.1个百分点,距离2018年年底实现100%通邮目标仍有很大差距。为确保如期完成建制村通邮目标,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

  建制村通邮是一项政治任务,必须增强政治责任感。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站到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高度,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担当作为,开展好建制村通邮工作,做好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基本保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升为民服务能力。


  二、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建制村通邮工作

  建制村通邮工作由各级邮政企业全面组织实施。邮政企业要发挥好主体作用,利用好网络优势、平台优势、功能优势,并加强与法院、税务、供销、交管、盐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紧密与商务部门合作,在已经建成的电商运营中心的基础上,达成更多贴近老百姓生活需求的战略合作意向,比如搭建便民服务的村邮站、设立“警邮交管便民服务站”、提供“代收代缴费”服务等,逐步建成覆盖城乡、满足“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要求的全功能邮政服务网络。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将“建制村通邮”工作主动融入到“电子商务”项目,配合邮政企业按计划进度完成建制村直接通邮工作。同时,要整合社会资源,吸引社会力量投入到建制村通邮站点建设中来,特别是要调动快递企业资源,加快推进建制村通邮站点建设,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利益共赢。


  三、完善机制,为建制村通邮提供有力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特别是各苏木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建制村通邮工作纳入中心工作,与扶贫攻坚、振兴乡村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在人员配备、场地提供、服务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配合邮政企业抓好建制村通邮工作。市人民政府将强化督促检查,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各旗区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有序开展、落实到位。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