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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固阳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铝镁合金板带箔加工项目中的391万吨电解铝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7.03.28
  • 实施日期:2017.03.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固阳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铝镁合金板带箔加工项目中的391万吨电解铝产能置换方案的公告



  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要求,现将固阳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铝镁合金板带箔加工项目中的39.1万吨(山东东岳能源有限公司泰山铝业分公司6.4万吨、湖南创元铝业有限公司32.7万吨)电解铝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告,置换项目列入2014、2016年度淘汰计划,请社会各界监督。详情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www.nmgjxw.gov.cn。


  联系人:乌阳嘎,联系电话:4826469


  附件:关于固阳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50万吨铝镁合金板带箔加工项目中的39.1万吨电解铝产能置换方案.docx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