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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部门: 乌海市政府
  • 发文字号:乌海政办字[2018]29号
  • 发布日期:2018.09.25
  • 实施日期:2018.09.2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的通知
(乌海政办字〔2018〕2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全觉民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田志忠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普联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尹秀凤  市人民医院院长

  成 员:贺 波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何志红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子鹏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永东  市规划局副局长

  郭 伟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委员会副调研员

  顾 兵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李 君  市城投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田锦华  乌海电业局副局长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市人民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和重大事项,按月调度和推动项目进度,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民医院,主任由尹秀凤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项目建设日常工作,统筹安排需提交相关会议研究的事项。

  (三)除市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