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旗第二十届篝火节期间首届鄂伦春族原生态歌曲比赛和民族体育比赛的通知
(鄂政办字〔2012〕5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经旗委、政府研究,决定于6月18日召开鄂伦春自治旗第二十届篝火节,期间,为进一步弘扬我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成果,展现鄂伦春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举办
首届鄂伦春族原生态歌曲比赛和民族体育比赛作为篝火节的重要活动内容,鉴于节庆活动时间临近,请各乡镇、旗直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参加。
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附件:1、2012年首届鄂伦春族原生态歌曲比赛启事
2、篝火节民族体育比赛启事
附件一:
2012年首届鄂伦春族原生态歌曲比赛启事
一、活动目的:鄂伦春自治旗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森林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文化基因,为了进一步继承和弘扬我旗优秀的传统文化,特举办
2012年首届鄂伦春族原生态歌曲比赛活动。
二、主办单位:鄂伦春自治旗文体局
三、承办单位:鄂伦春自治旗文化馆
四、比赛及报名时间:
(一)比赛时间:2012年6月18日下午
(二)比赛地点:阿里河库图尔其广场
(三)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至6月16日
五、征集要求:
(一)报名对象
1、全旗鄂伦春民族歌曲工作者及民歌爱好者。
2、全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从业人员,民族不限。
(二)歌曲内容要求
1、参赛歌曲必须为鄂伦春民族民间歌曲
2、参赛者必须用鄂伦春语演唱
3、反映鄂伦春民族的创作歌曲作品也可参赛,但必须用鄂伦春语演唱。
六、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鄂伦春自治旗文化馆
2、网上报名首先填写报名表格,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提交参赛歌曲信息,然后通过电子邮件或QQ传送。
七、入选作品数量及奖项:
1、本次活动将评选30名获奖作品,其中:特等奖
1人,奖品及证书;一等奖2人,奖品及证书;二等奖4人,奖品及证书;三等奖10人,纪念品及证书;优秀奖若干。
2、同一参赛者参赛作品获奖数量不受限制。
八、特别说明:
1、参赛者应确保对其提交本次比赛的歌曲拥有独立、完整的承诺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包括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违反上述保证而引起任何争议的,参赛者本人应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本次大赛活动全部作品将由鄂伦春自治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录入鄂伦春自治旗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凡参赛作品均视为作者同意授权在本次比赛(包括宣传、推广活动)及今后由文体局或其授权的机构主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活动和信息网络传播中免费使用。
3、参加本次比赛视同知晓并同意遵守上述约定。
九、联系方式:报名地址旗文化馆四楼,联系人:白苗苗、孟伟民、白芳芳;电话:0470-5624916;报名邮箱:elcwhg@163.com;投稿QQ:6893421(邮件注明“2012年首届鄂伦春族原生态歌曲比赛”字样。)
2012年首届鄂伦春族原生态歌曲参赛作品表
作品 名称 | | |
演唱者信息 | 姓名 | | 民族 | | 性别 | | 年龄 |
创作 时间 | (原生态民歌不用填写) | |
曲作者 | | 词作者 | | |
歌词:(原生态歌曲标明译文) | |
工作 单位 | | 通信地址 | | |
固定 电话 | | 手机 | |
注:此表可复印或重做。网上报名务必于2012年6月16日前将此表投送elcwhg@163.com。
附件二:
篝火节民族体育比赛启事
一、比赛及报名时间
1、比赛时间:2012年6月18日下午
2、比赛地点:阿里河库图尔其广场
3、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至6月16日
二、参赛单位
5个猎区乡镇
三、项目及规则
(一)拉棍:双方两手交叉握棍,坐于地面,双方脚掌对脚掌,听裁判口令同时用力,把对方拉离地面为胜,三局二胜,一局结束后,交换方位。
(二)拉钩:双方用中指拉钩,坐于地面,双方脚掌对着脚掌,听裁判员口令,同时用力,手指脱钩或先离地面者为负,三局两胜,一局结束后交换方位。
(三)扳腕:比赛时一律用右手,左手掌心向下,放在桌面上,听裁判员口令,同时用力,手背先着桌面者为负,三局两胜,一局结束后交换方位。
(四)颈力:环形绳套于双方颈部,双方脚掌相对坐于地面,两手放在大腿上,听裁判口令,同时用力,先被拉离地面或拉倒者为负,三局两胜,一局结束后交换方位。
(五)摔跤:在直径10米的圈内进行比赛,比赛采用单淘汰制。比赛中除双脚外,身体任何部位接触地面或身体任何部位接触直径10米线外地面者判负,每场比赛时间3分钟,三局二胜,每局间休息1分钟,比赛时间内未决出胜负,由裁判员判定胜负(积极进攻、消极比赛)。
(六)拨河:男6人,女4人,各队听裁判员口令,同时拉绳,一方标志物被拉过中点线为负,一场比赛三局两胜,一局结束后,交换方位。
(七)押加:两人背向,两手两脚着地,彩绸套在劲部与两腿间穿过,听口令同时发力,将对方拉过1米以外界线为胜,比赛3局2胜制,一场比赛后双方交换场地。(比赛分75公斤以上组和75公斤以下组)
四、参赛人数
拉棍、拉钩、扳腕、颈力绳、摔跤、押加各乡镇男、女各3人,拔河:男6人、女4人,每人限报两项,拔河除外。
五、报名
各乡镇将报名名单(标注所在乡镇及单位、民族、性别)务于6月13日前报旗文体广电局体育股,报名时每人交两张一寸免冠照片(照片背面标明姓名)由主办单位统一制作参赛卡,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六、录取名次
拉棍、拉钩、扳腕、颈力绳、摔跤、押加分别录取男、女前三名,拔河前二名。
七、其它
运动员比赛必须着民族服装、运动鞋参加比赛、摔跤(除外),比赛采取单淘汰制,比赛前10分钟进入比赛场地抽签,运动员参赛必须佩带本人参赛卡,否则不予参赛。联系人:赵松涛(旗文体广电局体育股股长),联系电话:5622956、手机:13624701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