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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7年—2020年)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包头市政府
  • 发文字号:包府办发[2017]69号
  • 发布日期:2017.04.11
  • 实施日期:2017.04.1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计划综合规定大数据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7年-2020年)的通知
(包府办发〔2017〕69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7年-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4月11日

包头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7年-2020年)
(2017年4月)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发展背景
  (一)发展机遇
  (二)发展优势
  (三)主要挑战
  (四)建设意义
  第二章 战略定位
  (一)发展战略
  (二)发展定位
  (三)关键路径
  第三章 思路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发展原则
  (三)发展思路
  (四)发展目标
  第四章 主要任务
  (一)夯实大数据基础设施
  (二)整合开发大数据资源
  (三)推广大数据应用示范
  (四)提升云计算产业实力
  (五)建设大数据产业集群
  (六)着力增强自主创新力
  (七)完善大数据发展环境
  第五章 重点工程
  (一)基础设施提速工程
  (二)大数据安全保护工程
  (三)资源聚集整合工程
  (四)产业发展创新工程
  (五)公共服务惠民工程
  (六)城市治理示范工程
  第六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二)完善政策支撑
  (三)优化市场机制
  (四)培养引进人才
  (五)加强宣传推广
  附件:规划依据

  序言

  以互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为代表的计算机技术与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融合发展,不仅掀起一场新的信息产业的技术革命,还将引领全世界经济变革。大数据已经成为一种新的生产资料和稀有资产,正不断催生新业态和新兴产业,改变各国综合国力,重塑未来国际战略格局。
  大数据已成为国家发展战略,我国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大数据战略部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全面实施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加快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开放和开发应用”。2016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被正式确定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为自治区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和新动力。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抢抓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发展机遇,依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详见附件),结合包头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旨在为包头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指导,深化云计算产业发展,促进包头产业经济从资源依赖型向知识、信息与服务支撑型转变,形成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应用特色优势,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社会治理水平,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包头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发展。本规划规划期为2017年至2020年。

  (一)发展机遇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发展,以大数据和云计算为代表的新技术浪潮席卷全球,产业规模逐步扩大,应用价值越发凸显。大数据和云计算已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成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重庆、厦门、贵阳、武汉、沈阳等全国主要城市行动迅速,纷纷聚焦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加强规划部署,抢占发展制高点,发展脉络正逐步清晰,竞争格局已逐步形成。
  国家深入推进“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呼包银榆区域发展、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等战略,自治区将打造沿黄沿线经济带,推进呼包鄂协同发展,为包头市大数据和云计算的发展创造了长期利好的政策环境,包头应把握机遇,创新思路,积极投入,加快发展步伐。

  (二)发展优势
  随着经济与社会各领域的蓬勃发展,包头城市综合实力得到有效加强,整体发展势头良好,为包头大数据和云计算的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内蒙古成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将全面释放数据红利,为包头大数据和云计算的飞跃发展带来新机遇。
  城市综合优势明显。包头市是内蒙古自治区最大的工业城市,是中国重要的基础工业基地和全球稀土产品生产研发基地,是呼包银经济带、呼包鄂城市群的中心城市,是华北地区通向西北地区交通、商品集散枢纽。区位交通、气候条件、能源资源、产业基础、城市配套等综合优势明显,政府和社会诚信度高,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形成,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十二五”期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7%,2015年全市各项指标均居自治区和国家中西部城市前列,人均生产总值已超过2万美元,三次产业比例为2.7:48.4:48.9,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为大数据和云计算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基础设施支撑牢固。包头市信息基础设施处于自治区领先水平。截止到2016年,全市移动电话用户达376.9万户,通信光缆长度2.89万公里,互联网骨干网出口带宽达到565G,无线城市免费Wifi已覆盖车站、广场、公园等重点公共区域,8条公交线路270辆公交车实现了免费无线上网,成功入选“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成内蒙古首个商业运营的云计算中心,云计算能力达到600万亿次/秒,存储能力达到50PB,已承载政务云、企业云、公安云、档案云、普法云、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智慧社区等56个单位的89项应用,有效节省资源、降低成本,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走向新阶段。
  信息化建设成果卓著。包头连续三年入选全国信息化城市50强,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建设成果显著,电子政务、平安包头、智慧国土等工程已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示范项目。包头是国家行政审批试点城市,已形成覆盖申报、受理和审批全流程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包头是全国首批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试点城市,鹿城通卡已同全国20个城市实现互联互通;青山区、达茂旗、***区已完成基于社会管理创新平台的智慧社区建设,其中青山区被民政部列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公安信息化建设迈进了“全国第一方阵”,情报侦察系统信息化建设位居全国第三。包头信息化建设已经步入高速发展阶段,应用门类齐全,建设成效显著,位居中西部地区和自治区前列,为大数据和云计算全面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产业发展前景广阔。包头市不断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绿色化“五化”融合发展,2015年,信息产业总收入97.51亿元,两化融合成效显著,智慧城市蓬勃发展,为大数据产业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包头是国家首批“两化融合”创新试验区试点城市,2013年建成两化融合暨工业云创新服务平台,成为工信部“全国工业云创新服务”试点。自治区两化融合重点项目“内蒙古网络协同制造云平台”于2016年上线试运行,正式开启智能制造新篇章。内蒙古自治区成为基础设施统筹发展类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后,将获得土地供应、税费优惠、项目申请、创新创业扶持、投融资支持、人才引进等方面全方位的政策支持,为包头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创造了优良的发展环境。

  (三)主要挑战
  包头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具有良好的发展势头和发展环境,同时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整体发展水平亟待提高。
  亟待培育大数据产业集群。包头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思路、发展机制和创新模式亟待完善,自主创新能力有待加强,缺少一批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缺乏创新型企业,相关产业集群有待培育,产业链协作模式有待完善,服务方式和盈利模式有待探索,急需加快产业生态系统建设,推动大数据和云计算的创新发展。
  亟待增强信息产业综合实力。信息产业是发展大数据和云计算的重要支撑,包头现有信息产业结构单一,资源利用率低,覆盖范围窄,产品技术含量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强,信息产业年收入超亿元的企业只有6家,没有形成集群效应。软件产业整体规模偏小,产业增速放缓,缺乏行业协作互补,缺少信息技术领域的高级人才,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有待健全,亟待进一步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亟待整合利用全市大数据资源。全市大数据资源丰富,但信息资源较为分散,存在信息孤岛,开放共享机制和安全保障措施有待健全,数据共享困难,资源利用不充分,影响全市大数据资源汇聚整合。大数据技术应用领域、应用层级有待提升,各行业互动交流和协同创新能力有待增强,亟待在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个领域强化大数据思维,普及大数据技术,深化大数据应用,挖掘大数据价值。

  (四)建设意义
  包头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全面布局大力推进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的发展与应用,有利于牢牢把握产业发展新浪潮,积极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新变化,对包头建设创新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因地制宜发挥综合优势,将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大力发展以数据中心为重点的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可以充分利用包头市丰富的能源储备和充足的电力供应,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以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以发展大数据及云计算应用为突破口,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大数据中心带动产业聚集,以产业聚集带动人才聚集,以人才聚集促进产业发展,从而形成循序渐进、良性循环的发展态势。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带动产业整体转型升级。包头正处于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存在部分行业产能过剩、产业前端化、产品初级化、市场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亟待通过新一轮技术升级破解发展难题。大数据和云计算是我国、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发展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将带来传统生产方式和经济运行机制的新变革,有利于支撑和带动新型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并增加新型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对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加速两化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智慧城市建设。发展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不仅有助于抢占信息经济时代产业制高点,保持包头两化融合和智慧城市建设领先优势,还有助于提升全市的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大数据和云计算为包头城市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全局思维,可以使信息交互更加便捷,数据运算更加迅速,不仅可以为企业节省成本,为社会节约资源能源,而且能够优化企业生产流程、提高企业生产运营效率,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农牧业现代化进程,也可以有效帮助实现和提升全民信息化水平,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推动沿边开放型经济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充分利用包头市地缘条件和国家实施沿边开放战略的有利时机,围绕建设自治区向北、向西开放战略支点的总要求,积极推进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发展与对俄、蒙及东北亚沿边开放和经贸合作的结合,通过打造覆盖面广,辐射带动性强的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基地,发挥辐射和聚集效应,培育大数据产业新业态、打造产业应用新模式,有助于带动商流、物流、资金流、人才流、技术流、数据流的有效运转,有效驱动外向型产业发展,为推动包头市并带动整个内蒙古自治区沿边开放型经济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一)发展战略
  坚持“统筹集聚、融合创新、开放共享、合作共赢”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包头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特色优势,把握发展机遇,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惠民兴业为根本,努力创建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的前沿城市、示范城市和创新城市。
  统筹集聚发展。贯彻落实“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强强联合”的发展思路,聚焦产业发展的核心区域,服务大数据和云计算全产业链发展,逐步构建技术应用增值体系。将城市大数据资源和云计算支撑作为促进包头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之源,集中利用包头优势资源和特色资源,全面拓展服务网络,加快跨领域协同发展,全面扩展大数据和云计算的应用覆盖率,提高综合效益。
  融合创新发展。充分结合包头发展实际,保持大数据发展与城市整体发展战略协同一致。立足产业转型发展,通过鼓励创新服务模式,构筑云计算、大数据、“互联网+”融合发展格局,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向深度和广度延伸,激活产业增值活力,提高智能化水平,形成技术与产业、创新与市场的发展合力。创新发展模式,在投资主体、运营主体和收益模式等方面,采用灵活多样的商业模式,转变产业发展方向和思路,带动全市大数据全面发展。
  开放共享发展。充分解放思想,打破层级壁垒,构建全社会参与的大数据协作共享发展新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间信息资源共享,应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促进业务协同,提高政府综合效能。充分发挥市场资源和社会化资源力量,主动向政府、公众、企业开放数据,共享应用成果,构建互利互惠的大数据开放共享利用的新模式。
  合作共赢发展。以“全球、全国、区域”的全局视角,积极探索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的区域合作模式,构建区域联合、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大数据发展格局。积极利用国内外优势资源,解决包头发展的实际问题,重点推进资源共享、产业协作、技术合作,保持发展的领先性和实效性。广泛联合区域政府和企业,获取外部资源,融入区域产业发展,促进产业集聚,服务包头经济社会发展。

  (二)发展定位
  贯彻落实包头城市发展战略要求,因地制宜规划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布局,按照建设产业基地,拓展特色园区的发展策略,逐步形成产业生态圈,将包头建设成为全国领先的大数据资源汇聚中心、应用示范引领中心、产业聚集中心,全面促进包头大数据和云计算的蓬勃发展。
  全国领先的大数据创新基地。充分发挥石拐区产业转型先发优势,以包头大数据创新产业园建设为契机,打造全国领先的大数据融合创新基地。加强大数据资源整合利用,以政府大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为先导,社会大数据资源为补充,逐步形成包头城市大数据资源基地,激活大数据资产价值。培育和引进大数据企业,全面带动大数据产业发展,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支撑创业创新,形成大数据人才集聚区、项目示范区和产业孵化基地。
  全国枢纽型云产业基地。充分整合云计算产业发展成果,重点支持青山区、稀土高新区等云计算产业园基地建设,尽快发挥综合优势,形成发展合力,打造全国枢纽型云产业基地,为全市大数据发展提供坚实的信息化基础设施,集约利用资源,提高综合效率。充分发挥包头区位优势、气候优势和能源优势,面向国内外输出云计算服务能力,壮大云计算产业规模。
  西部大数据应用示范基地。以稀土高新区为核心,充分利用产业发展优势,打造西北地区大数据产业应用国家级示范基地,辐射带动青山区、东河区、土右旗等区域信息制造业发展;促进内蒙古软件园的传统软件业向大数据采集、加工、分析、应用、服务等方向转型升级,培育大数据产业链,通过优势带动,普及大数据技术,服务产业发展。
  西部特色大数据产业园区。鼓励各旗县区根据区域发展实际,结合自身特色优势,在现有产业园区规划基础上,扩展建设工业、矿产、能源、稀土、农牧、物流、电商、旅游等特色大数据产业集群和产业园区。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培育引进核心企业,通过发展大数据,增强区域发展活力,全面拓展大数据应用,形成全区域、全领域、全社会共同参与、相互支撑、互促发展、辐射带动的大数据发展格局。

  (三)关键路径
  以优势载体,促产业集聚。在大数据发展培育阶段,结合地理、环境、经济等方面因素,通过选取电子制造业、软件产业、云计算产业集中的稀土高新区、青山区及石拐区等区域作为大数据发展的核心载体,发挥包头产业和技术双重发展区域的综合优势,整合资源,集约创新,推动大数据产业链整合。通过政府引导、资金保障、人才引进、管理服务、交流合作等配套政策,激活载体发展活力,形成区域产业集群,驱动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
  以核心驱动,促产城融合。包头是中国重要基础工业基地和自治区工业中心城市,大数据和云计算的发展必须坚持以服务现代工业发展为核心任务,通过聚焦六大产业基地和九大产业园区的核心发展需求,开展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智能制造等领域的示范应用,逐步形成技术应用的规模效益,全面促进产业升级。以大数据和云计算驱动工业园区向产业新城转变,形成产业、技术、需求协同发展新格局,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以融合应用,促特色创新。打破“信息壁垒”,加强资源整合,建设跨部门、跨领域、跨行业、区域化、综合性的大数据应用工程。依托云计算发展优势,通过整合现有建设成果,充分利用包头优势资源和特色资源,激活大数据潜在价值,在稀土资源、装备制造、农牧产业、清洁能源、工业物流、电子商务、旅游文化、生态环境、平安城市、健康医疗、教育、地理信息等领域率先发力,建设大数据融合应用,积累大数据资源,提高应用的广度和深度,形成先发优势,取得综合效益,增强大数据应用价值。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国家、自治区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战略部署要求,充分把握国家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发展机遇,紧紧围绕包头城市发展总体战略目标,以创新驱动,服务经济转型发展为主线,全面促进包头大数据发展,培育大数据产业链,构建大数据产业集群,求真务实,稳步推进,全面增强大数据产业竞争力,促进云计算产业规模化发展,推动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开放共享,创新社会管理,服务民生发展,提升政府治理水平,开创包头现代产业建设的新篇章。

  (二)发展原则
  全局规划,分布实施。立足包头本地发展实际需求,改变传统粗放式发展思路,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坚持统筹发展、集约发展、协调发展。整体规划,统筹全市发展任务,集约建设大型重点工程,节约资源,有组织、有步骤地分类部署,稳步实施,切实提高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整合资源,紧抓应用。构建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协同共享保障机制,切实推进全市大数据资源充分整合共享,形成协同整合的发展格局。坚持以应用促发展原则,在工业发展、民生服务、城市治理等重点领域紧抓包头特色和优势,充分发挥重点示范工程引领作用,由点及面发展壮大,推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普及应用,完善发展生态链,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规范管理,保障安全。高度重视政府、企业、公众的信息安全保护,尊重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包头市信息安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大数据和云计算领域相关标准和管理规范,推进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加强监管,完善安全防护体系,促进大数据和云计算安全稳定发展。

  (三)发展思路
  围绕“一条主线,两个支撑,三产融合、四区拓展”的总体方针,加快推进实施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园建设,不断深化云计算、大数据在智慧城市、工业协同制造等重点领域的推广应用。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全面推进智慧包头建设,逐步构建完善云计算、大数据产业链。
  一条主线。以大数据全产业链布局、打造产业生态体系为主线。
  两个支撑。将智慧城市建设和布局一带一路大数据服务作为产业发展的两个支撑。
  三产融合。推动大数据与三次产业融合,发展农牧业大数据、工业大数据服务。
  四区联动。根据包头市现有产业基础,结合地理、环境、经济等方面因素,选取电子制造业、软件产业、电子商务、云计算产业集中的稀土高新区、青山区、石拐区以及新都市区四个区域作为大数据发展的核心区域,带动辐射周边区域发展。

  (四)发展目标
  到2020年,初步形成包头大数据产业集群,大数据产业发展体系基本健全,产业链协同高效,产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建成全市统一的大数据中心,实现城市大数据资源有效整合,全面推进大数据共享开放。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研发和应用不断深入,成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智慧包头建设成效进一步提高,全面促进包头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将包头建设成为西部绿色云计算基地、大数据发展示范城市和自治区大数据产业高地。
  基础设施支撑有力。通过完善通讯网络建设,增强云服务能力,打造大数据信息通路,为全市大数据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到2018年底,互联网骨干网出口带宽达到1380G,100%的行政村通宽带,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实现4G网络全覆盖,主要公共场所无线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到2020年,云计算能力达到1200万亿次/秒,存储能力达到175PB,支撑全市80%以上的信息化应用项目。
  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到2017年底,以政府大数据资源整合为驱动,建成人口信息、法人单位信息、地理空间信息、宏观经济信息、文化信息和信用信息等资源库,大数据共享平台接入单位达到20家。到2018年底,建成全市统一的大数据中心,市级及旗县区两级政务信息交换共享接入率达到90%,实现全市95%以上政府大数据资源和60%以上社会大数据资源整合利用和开放共享。到2020年,示范带动大数据交易,加强市场机制建设,全面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逐步实现大数据资产增值。
  新兴技术广泛应用。加快大数据技术研发,推进产业、民生、城市治理等领域大数据应用工程。到2018年,在包头特色优势领域推广大数据技术,率先在稀土资源、装备制造、农牧产业、清洁能源、工业物流、旅游文化、生态环境、平安城市、健康医疗、教育等领域示范大数据应用。到2020年,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广泛应用,产业转型及科技创新实力进一步增强,全市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的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应用覆盖率达到80%,服务能力和竞争能力显著提高,全面服务惠民兴业,全面促进城市转型升级。
  产业实力显著增强。加强大数据产业顶层设计,完善大数据产业基地规划建设。到2018年底,大数据云支撑基地、应用基地、创新基地建设初具规模,初步形成包头大数据产业集群,超过60%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向大数据和云计算服务转型,培育和引进100家大数据和云计算骨干企业,产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相关产业总量规模达到300亿元。到2020年,基本形成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链及应用生态圈,产业总产值达到150亿元,相关产业总量规模力争达到500亿元,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成为促进包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


  (一)夯实大数据基础设施
  加快建设包头宽带网络,扩容通信骨干网络,降低网络接入成本,拓展城乡光纤宽带网络覆盖范围,提速移动互联网建设,实现城乡4G全覆盖和全市重点区域无线热点全覆盖。加快推进视频监控、车联网等物联网建设步伐,提高城市网络支撑环境的广泛性和智能化水平。完善政务网络建设,加强网络管理,打通大数据共享应用通路。扩容云计算服务能力,拓展云计算的应用领域和覆盖范围,进一步降低应用成本,向国内外提供数据存储服务,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支撑区域大数据发展。建设全市统一的大数据中心,促进全市大数据资源整合,加强海量数据的采集、存储、分析、挖掘、共享、应用等综合能力,全面降低大数据技术的使用门槛,避免重复建设,为大数据普及应用奠定基础。

  (二)整合开发大数据资源
  以政府信息资源整合为先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的要求形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逐步扩展资源整合范围,开创全市大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开放的新格局。依托统一的大数据中心,构建城市基础数据库、公共主题数据库和专题数据库,初步实现城市大数据资源的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应用。建设全市统一的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明确信息共享的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实现市、旗县区公共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区域共享与交换。建设大数据开放门户,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教育、农业、环境、金融、统计等领域向社会开放数据,有序推动城市大数据资源开放。引进市场机制,推进建立大数据交易体系,试点示范大数据交易业务,规范数据交易程序,充分挖掘城市大数据价值。加强大数据安全保护,完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统筹建设大数据容灾备份中心,确保数据安全,促进大数据健康发展。

  (三)推广大数据应用示范
  聚焦包头产业发展,通过大数据驱动产业向智能化、互联网化、服务化方向发展,重点开展钢铁、稀土、铝合金、能源、装备制造、农牧产业、中小企业服务、创业创新等领域的大数据应用,综合提升产业研发、设计、生产、营销、物流、服务全产业环节的综合实力。协同发展物流、旅游等服务业大数据应用,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大数据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促进大数据技术广泛应用,培育和引进人才,加强人力资源集聚,保障大数据长效发展。坚持民生优先原则,聚焦政务服务、健康医疗、食药安全、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精准扶贫、社区服务等民生重点领域,构建主动服务、个性服务、智能服务的大数据公共服务新模式。以大数据资源为依托,在政府决策、社会信用、市场监管、财政税收、城市交通、生态环境、地理空间、公共安全等领域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创新管理模式,整体提高城市管理运营能力。

  (四)提升云计算产业实力
  充分依托包头现有云计算发展优势,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产业合理分工、错位发展,构建基础设施完善、应用广泛、产业链健全的云计算产业发展新格局。拓展面向工业企业及园区的云计算应用服务,促进包头两化深度融合发展,加大工业软件和软件服务业领域云计算骨干企业的招商引资力度,扩大技术交流、营销推广的合作范围,优化人才引进和投融资服务功能,提升云计算产业基地的服务能力;推进云计算应用服务市场化进程,鼓励传统软件企业和信息服务企业开展云计算服务外包和增值服务,促进商业模式创新,完善云计算产业链,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云计算产业服务体系;扩大云计算产业应用的覆盖范围,形成一批具有包头特色的云计算产品和解决方案,云计算技术在包头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公众和中小企业能够广泛获得公共云服务,有效优化信息资源配置,降低综合成本,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为包头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基础支撑。

  (五)建设大数据产业集群
  通过建设大数据云支撑基地、大数据产业应用基地、大数据融合创新基地,重点推动稀土高新区、内蒙古软件园、云计算中心、包头大数据创新产业园等产业集群建设,鼓励各旗县区依托产业发展优势,建设能源、农牧、物流、电商、旅游等特色大数据产业园区,优化大数据产业布局。大力发展信息产品制造业和大数据服务业,面向九大园区优势产业引进一批大数据服务企业,培育创新企业,促进信息技术在企业中的深入应用,培育信息产业龙头企业,信息产业收入过亿企业达到10家。聚焦大数据采集、转换、存储、分析、共享、交易、安全等核心环节,引进领军企业,培育创新企业,形成支撑包头大数据发展的技术企业集群。完善产业发展环境,制定出台土地、税收、奖励等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促进大数据产业链集聚。

  (六)着力增强自主创新力
  着力构建大数据和云计算自主创新体系,加强大数据科学研究,加强数据感知、数据传输、计算处理、基础软件、可视化展现及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技术和产品的研发。重点支持海量存储、虚拟化、分布式等云计算核心关键技术的自主创新,努力掌握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及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加快自主创新步伐,增强产业链的自主可控性。打造自主创新平台载体,利用稀土高新区、工业园区、高校和国有大型企业的现有资源,支持企业联合高校及相关研究机构,建设一批大数据国家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开展大数据关键技术、解决方案等研究,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行业解决方案。积极发展创客基地、小微企业孵化园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培育建设众创空间。

  (七)完善大数据发展环境
  加快完善大数据发展环境,建立健全配套体系。到2017年底,完成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及配套优惠政策制定出台工作;优化服务,提效增益,加快招商引资步伐,加速吸引企业和人才汇聚;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安全法律法规,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和技术保障措施,重点建立大数据采集、转换、存储、分析、开放技术保障机制以及大数据管理、服务、共享、运营、交易管理服务机制,促进大数据健康发展。到2018年,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发展体系基本健全,持续优化发展环境,用新思路、新机制将大数据发展融入包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集聚,初步构建安全规范、融合创新、开放共赢的发展新格局。


  (一)基础设施提速工程
  1、宽带网络建设
  以包头“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建设为契机,加快推动包头市宽带网络建设,全面落实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光纤到户的国家标准和要求,重点加强光纤网络和4G网络建设,全面提升宽带基础设施保障服务能力。
  普及推广宽带网络。到2018年底,包头市骨干网全面支持IPv6,互联网骨干网出口带宽达到1380G,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达到208万个,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超过80万户,3G/4G用户超过280万户,光纤到户网络基本覆盖城市家庭,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100%的行政村通宽带,100%的行政村实现4G网络全覆盖。
  实现政务网络全覆盖。进一步完善政务内网、政务外网、政务专网,打通政府部门之间及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数据共享链路。
  整体统筹“无线城市”建设。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公园、商场、车站、机场等人流密集公共场所的无线网络建设,持续扩大农村地区4G网络的覆盖范围,选择合适区域开展5G网络商用示范。到2018年,包头市区主要公共场所无线网络覆盖率达到100%,4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农牧区。
  2、云计算产业支撑
  以青山区、稀土高新区云计算能力为基础支撑,完善全市云计算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云计算产业合理布局。
  优化云计算产业服务。吸引云计算领域的科研机构和服务企业入驻包头,形成云计算产业全链条的覆盖,推进云计算应用服务市场化,充分发挥包头市的地缘优势,积极打通包头到北京的直连光纤链路,提供便捷化、高质量、低成本的云计算服务,逐步建成面向国内外的云计算服务输出地;鼓励包头的网络运营企业、信息服务企业、系统集成企业参与云计算应用示范工程,共同推进云计算新兴业态培育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
  增强云计算服务能力。以全市大数据应用总体规模为指导,推进全市云计算能力和存储能力合理升级,扩大出口带宽,着重提升云计算服务规模和性能。到2020年,云计算能力达到1200万亿次/秒,存储能力达到175PB,云计算服务支撑全市80%以上的信息化应用项目。
  3、包头大数据中心
  以建设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为战略指导,在全市现有云计算中心和数据中心基础上,统筹建设全市一体化的云计算大数据中心,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实现城市大数据资源共享,为普及大数据应用、激活数据资产价值奠定基础,促进产业发展,提升政府效能和公众服务水平。
  建设包头城市级数据库。建设人口信息、法人单位信息、地理空间信息、宏观经济信息、文化信息和信用信息等资源库,促进政府信息资源共享开放。统一聚集产业经济、公共服务、政府治理、城市管理等领域的信息资源,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形成一系列城市公共专题库和主题库,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融合共享,逐步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实时性和开放性,为辅助决策、分析挖掘、业务应用等方面提供大数据应用支撑。
  建设大数据基础服务平台。加强一体化海量数据的采集、存储、共享、分析、挖掘、应用、交易等大数据服务能力,降低大数据技术的使用门槛,实现政府大数据资产的统一管理、统一应用、统一运营,推动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大数据应用,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
  建设大数据创新体验中心。打造围绕大数据中心的宣传展示平台、信息交流平台、产业促进平台、创新服务平台,呈现基于大数据的各项智慧应用体系架构、应用场景及功能价值,彰显产业升级转型的强劲动力,描绘智慧化生活的美好愿景。

  (二)大数据安全保护工程
  4、云计算安全保障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管理责任不变、数据归属关系不变、安全管理标准不变、敏感信息不出境的云计算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充分结合包头互联网和大数据发展实际,加强云盾安保工程建设,健全包头云计算安全保障体制机制。
  强化云计算安全认证体系建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面向云计算领域安全等级保护、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推动云计算安全标准规范制定和落实工作,提高云计算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和应对能力,确保安全,提升云计算服务的信任度。建立云计算服务安全审查机制,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对云计算服务提供商定期开展安全审查,确保云计算服务的安全可控。
  示范推广云计算安全服务。充分利用市场化机制,打造云计算安全服务平台,引进国内外权威第三方机构,开展云计算安全咨询、安全测评、安全认证工作,定期组织交流,提高服务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支持云计算安全领域技术、产品和服务的示范推广工作,全面提高云计算安全防护水平,确保包头云计算产业健康发展。
  5、大数据安全防护
  从战略层面进行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开展全面系统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全面提高大数据安全防护能力、隐患发现能力、应急响应能力和系统恢复能力。
  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大数据安全管理责任制,全面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建立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预案体系,将保护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定期开展联合安全检查和安全应急演练,为大数据广泛应用奠定坚实基础。
  完善安全防护体系。严格按照网络与信息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要求,利用多种安全技术保障手段,制定分级应急方案,增强应对信息通信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在政府大数据、信用大数据、金融大数据、城市地理空间大数据等重点涉密领域优先采用国产化软硬件设施。
  6、大数据容灾备份
  针对大数据安全,从战略层面进行整体规划和顶层设计,深入贯彻绿色节能发展理念,统筹建设大数据容灾备份中心,为包头大数据中心提供数据安全保障。同时,完善各旗县区数据存储容灾互备机制,充分利用现有数据中心的资源,进行整体统筹协调,设置互为备份单位,保障数据安全。

  (三)资源聚集整合工程
  7、大数据资源整合共享
  统筹全市信息资源,初步实现统一存储和管理,建立数据采集与共享机制,提高数据应用水平。
  梳理形成大数据资源目录清单。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等各环节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流程机制。开展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数据资源梳理,以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为依据,明确政务信息资源的分类、责任方、格式、属性、更新时限、共享类型、共享方式、使用要求等内容;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建立数据资源清单,确保采集数据的完整、及时、有效,为信息资源共享提供依据。
  搭建全市统一的共享交换平台。对接自治区电子政务云平台,坚持一数一源、多元校核,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到2018年,实现95%以上政府数据内部共享与交换,促进信息交互、业务协同和业务创新,推动大数据应用广泛落地,提升政府整体数据整合与分析能力,为有效处理复杂社会问题提供新的手段,全面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水平。
  提高社会资源采集与利用效率。采集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网络数据,重点在城市运行管理、舆情民意、社会热点动态等方面,开展与政务数据资源的融合分析与应用。
  8、大数据开放利用
  统筹全社会信息资源,构建大数据共享开放环境,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社会组织主动开放数据,更好地促进资源融合创新,推动社会发展。
  建设大数据开放平台。形成政府网站、政务APP、微信、微博等多个开放渠道,加强对政府部门数据的统筹管理,加强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按照信息安全等级管理,率先在信用、交通、医疗、卫生、就业、社保、教育、农业、环境、金融、统计等重要领域向社会开放,推动全市数据资源的深度挖掘和创新应用。
  9、推进大数据交易
  建立健全大数据交易规则,制定数据确权、数据资产、数据服务等交易标准,完善数据交易流通的定价、结算、质量认证等服务体系。健全数据交易的市场化机制,加强安全监管力度,加快数据流通速度,提高融合创新水平,初步构建健康的数据交易市场环境。
  开展大数据交易试点。引导培育大数据交易市场,聚集大数据提供方、开发者、使用者和投资者,协调供需关系,促进数据资源汇聚、流通和价值再造,重点在稀土交易、信用服务、金融服务等领域开展大数据交易,加快数据资产化、商品化进程,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

  (四)产业发展创新工程
  10、工业大数据融合
  以促进工业全产业链发展为目标,基于工业大数据建设,全面推进传统产业新型化,以创新发展为主线,推动产业要素资源合理配置,打造工业互联网发展体系,促进产业向知识型、服务型方面转变,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
  推动包头特色工业大数据应用建设。在冶金原材料工业方面,通过钢铁、稀土、石墨烯、铝及铝合金等原材料领域建设市场行情大数据应用,加强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大数据及时调控产能配置能力;在重型汽车、矿用车、风电装备等装备制造工业方面,建设物联网监控大数据应用,推动单一设备销售向“设备销售+增值服务”升级;建设能源互联网与能源大数据监控应用,推动风电基地、光伏基地等清洁能源工业发展;面向牛羊肉及制品、乳制品、马铃薯制品等农畜产品加工行业,在农畜产品加工、物流、销售等核心环节推广物联网与大数据技术,支撑自主品牌建设及产业升级。
  搭建工业产能共享服务体系。协同全市工业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以数据整合、服务共享、资源合理配置、缓解产能过剩为目标,推动产业链协同创新。推进包钢集团、一机集团、北重集团、北奔重汽等支柱企业组建工业能力共享服务联盟,向社会开放包括设计、加工、生产、物流等服务能力,促进资源合理配置。
  助力冶金产业向市场及产品驱动型升级。聚焦包头钢铁、铝及铝合金、镁、铜、铌、钪、钛等冶金原材料制造业企业,通过国内外大数据交易与合作,针对冶金行业的产品、工艺、技术和市场情报大数据建设采集、分析与智能化应用。助力钢铁及配套企业向高技术化升级,加强面向市场需求的原材料深加工服务能力;助力铝及铝合金工业的一体化建设,实现具备循环经济与能源综合利用的企业协同生产。推动企业逐步建立面向市场及产品驱动经营体系,实现自主产品研发、自主工艺升级与自主营销创新,加强供给侧改革,提升企业竞争实力和企业收入。
  推动制造业大数据平台建设。整合工业资源,依托内蒙古一机集团、北奔重汽、北方重工、北方股份、包钢集团等重点制造业企业,开展网络设计、制造、监测、交易等全过程大数据应用服务。立足包头,面向内蒙古自治区乃至西北地区,建设装备制造业网络协同智能制造中心,涵盖设计、分析处理、实验和制造的全链条智能化能力,推广智能监测、仿真优化、远程诊断、工业机器人、3D打印、数字化车间等智能技术应用,加快包头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提升工业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推动包头成为我国西部地区的工业互联网智能制造产业高地和大数据应用示范中心城市。
  推动能源大数据平台建设。依托包头清洁能源基地与电力网络优势,积极发展能源互联网,推动包头能源的综合利用与清洁能源稳定发展,并会同能源企业与能源管理机构,积极开展能源物联网建设,整合能源大数据,开展节能减排与能源综合利用大数据智能分析与预警应用开发,并积极开发能源大数据移动应用,面向全市能源管理机构和能源企业开展应用推广,不断推动包头能源综合利用水平提升。
  开展经济运行辅助决策应用试点。聚焦包头产业发展核心地带,围绕九大园区产业发展,建设经济运行大数据辅助决策平台,率先在装备制造园区试点,并逐步推广应用。通过园区大数据资源整合分析,实现园区地块信息、用地现状、规划情况、企业信息、产品信息、经济数据、周边环境数据统计分析展示,反应园区经济发展全貌;通过构建经济运行分析预测预警模型,对园区经济走势进行分析预警,增强运行调控的时效性和前瞻性,为各级领导管理调控提供辅助决策依据;向企业开放数据资源,帮助企业应对市场变化,促进园区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11、稀土产业链大数据
  大数据助力包头稀土新材料基地建设,加快稀土产业大数据共享融合,有利于推动稀土科研、建立自有标准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培育孵化稀土优势特色产业。
  建设全国稀土大数据集聚中心。利用包头稀土矿产资源与稀土原材料研发优势,与国内外稀土行业相关机构和企业展开合作,全力打造面向稀土行业及产业链大数据采集、存储、安全保护与应用机制,整合新材料新产品研发、自有专利推广、稀土开采、原材料加工、产品加工、产品营销、产品追溯等方面的全产业链信息资源,推动稀土大数据逐步开放共享,不断完善稀土大数据分析模型,为稀土行业进一步研发创新提供有力支撑。
  推广稀土大数据应用服务。面向稀土联盟内企业提供稀土开采技术、稀土材料加工工艺、稀土产品研发制造技术、稀土相关专利与知识产权保护信息、稀土产品全球市场供需信息与价格走势等大数据应用服务,推动稀土行业企业深入贯彻“全球视野、国家本位、产业高度”的发展理念,建立自主创新、自主品牌、引领市场的全产业链应用体系,推动包头稀土行业转型升级。
  健全稀土产品追溯体系。加强稀土产品开采、加工、销售等全过程追溯体系建设,打造统一的稀土产品物联网监管网络,研究稀土材料快速追溯鉴定技术,建立稀土标准管理体系与大数据分析模型,实现追溯数据统一共享利用,完善稀土标准及配套制度,提高稀土产品综合竞争力。
  12、农牧业大数据
  围绕加快农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推进大数据资源综合利用,开展大数据应用项目示范,提高农牧业发展的科学性,促进包头现代农牧业发展。
  开展农牧业大数据服务示范。进一步加强大数据模型的设计,构建面向农牧区的大数据服务,提供影响农牧业发展的气候变化、耕地质量、水资源合理利用、副产品和排放物循环利用等领域的大数据公共服务;推进农牧智能化应用建设,试点推广农牧产业化大数据分析、挖掘、应用示范项目。
  完善农畜产品质量监管应用平台。进一步健全动物疫情防控平台和农畜产品追溯平台,加强农畜产品电子商务信息互联共享,不断完善农畜产品智能分析、挖掘、预警体系,建立生产环境、生产(种养殖)过程、产品加工、市场营销、贮藏运输、消费、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领域的大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确保农畜产品安全。
  利用大数据开展农牧资源保护。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物联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信息技术,充分结合农村“三资”数据,升级建立更广阔的农牧资源大数据采集机制,联合企业共同完善农牧资源保护大数据分析模型,开发农牧资源保护大数据应用。
  13、智慧物流云服务
  基于云计算技术建设智慧物流大数据服务平台,融合物联网、北斗导航、地理空间等数据,整合物流供应链相关数据,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实现物流数据共享、组织模式和流程创新,降低物流综合成本。在运输、仓储、配送、多式联运等领域普及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应用,促进物流企业管理优化和服务升级。
  充分利用包头区位物流节点城市优势、口岸优势和工业基础优势,普及物流大数据服务应用,增强立体物流枢纽作用,助力包头市钢铁建材、装备制造、工业物流、空港物流、口岸物流等领域的建设和发展,培育物流金融、物流保险、物流配送等物流新服务,促进电商物流一体化发展,提高全市物流服务能力,逐步把包头建成面向西部、联通中部、服务全国的区域性物流节点城市和全国现代物流示范城市。
  14、旅游大数据
  助力包头“智慧旅游”发展,加速推动旅游业相关部门、相关企业数据资源共享开放,重点支持达茂旗、土右旗、石拐区、固阳县等区域旅游大数据发展,推动旅游产业提质升级。
  建设旅游大数据资源整合平台。扩大旅游大数据资源采集范围,拓宽采集渠道,加快推动包头旅游业相关部门、机构和企业数据整合工作,重点采集分区气象监测与预报、公安住宿登记、交通部门外埠车辆流量、电信运营商外埠手机使用统计、金融企业外埠银行卡刷卡统计等数据,逐步实现对游客接待数据、消费大数据与行程大数据整合共享。进一步面向旅游行业管理、游客智能服务、行程安全保障、旅游目的地营销等应用领域提供大数据支撑。
  开展旅游行业运行大数据监测。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和品质为目的,结合相关行业政策,选择达茂旗等重点旗县区,引入移动通信定位与监控、无线网络流量监控、视频流量监控等客流智能识别技术,开展重点旅游资源区域的实时客流量检测、承载量预警、人流对冲预警等一系列行业运行监测应用建设,开展旅游舆情大数据监测,主动发现、提前预警、及时响应,全面提高旅游行业运行保障能力。
  促进“全域旅游”大数据应用。通过建立良好的跨产业合作共赢机制,推进旅游企业与当地农牧业、清洁能源工业、高新科技产业、文化娱乐产业、零售业、物流业进行联合,实现信息数据共享,推进旅游企业面向旅游消费者提供更具个性、更具体验深度的旅游产品与服务,促进旅游消费。
  15、人力资源大数据
  贯彻落实包头人才强市工程,以引进和培养大数据产业发展相关人才为目标,以产业需求为依托,以重点企业发展为核心,以大型项目工程为载体,构建人力资源综合服务体系,将包头建设成为大数据人才汇集地。
  健全大数据人才引进服务体系。围绕包头优势工业、新兴产业、农牧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领域的实际需求,加强人才引进宣传推广,对接国内外人才市场,扩大人才引进范围。通过完善大数据人才引进服务系统,提供配偶就业、住房保障、子女就学、医疗保障、项目申报、职称评定、创新创业扶持、个人所得税减免等方面的一站式配套服务,提高人才引进整体效率,吸引并留住高端人才,创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
  扩展大数据技能培训与就业。从大数据技术研发和产业应用实际需求出发,完善人才支持体系建设,利用包头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资源,广泛开展学历教育、职业教育、证书教育及技能培训,鼓励校企合作,建设培训实施基地,制订专门人才培养计划,对专门人才试行“订单式”教育与“定制式”培养的方式。完善大数据人才就业服务体系,精确对接用人单位和就业人员需求,提高人岗匹配效率,加强失业监控分析,提高就业率。
  加强基层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与东、中部产业、人才、应用优势地区合作,定期从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选拔基层信息化服务人员,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将人员送往发达地区参加大数据人才进修培训,聘请发达地区大数据专家到本地授课或异地远程授课,培养基层技术骨干,通过骨干带动,开展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基层信息化服务能力。
  促进大数据人力资源供需对接。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模式,搭建大数据服务需求威客网,对接政府、企业、公众服务需求,通过众筹众包模式,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缓解大数据人才短缺问题。
  16、大数据研发创新
  加强大数据技术研究、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以技术创新引领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升级,抢占产业制高点,实现由追赶型发展向引领型发展转变,促进科技创新工作全面发展。
  推进大数据科技研究。围绕大数据科学理论,加强大数据科学研究,加强数据感知、数据传输、计算处理、基础软件、可视化展现及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技术和产品的研发。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与国内外大数据标准化建设和关键技术研发,集成创新资源开展前瞻性、先导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支持企业联合高校及相关研究机构,建设一批大数据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应用中心,开展大数据关键技术、解决方案等研究。整合利用重要科技数据,推动公益性科研数据开放共享,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
  促进大数据关键技术产品产业化。利用科研综合优势,重点加强工业大数据技术研发投入,促进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应用技术的融合,推广云操作系统、工业控制、智能终端、高端传感器及人机交互等科研成果应用,推动稀土新材料、清洁能源、新型冶金、现代装备制造、新型煤化工、绿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的产业技术创新和转型升级。
  17、中小企业大数据服务
  开展大数据“惠企”工程,切实为中小企业提供流程再造、创新支持、物流交易、产业动态、产能合作等多方面的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开展专业化生产、精益化管理、自主化创新、集约化经营、品牌化运作,全面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
  优化升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云平台。通过企业云服务模式,重点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技术产业化、人力资源、市场推广、评估评价、金融融资等公共服务,降低企业信息化门槛,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对接中科院包头稀土研发中心、北大创新研究院、浙大工业技术研究院等技术成果转化平台,支持中小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实施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战略,提升中小企业技术研发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打造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占有率高、产品知名度高的行业领军企业。
  协同共建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以数据为核心资源,支持本地中小微企业发展大数据的第三方数据采集、数据清洗、数据分析发掘、数据交易、数据银行、技术外包服务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等新业态。培育一批服务能力突出的大数据专业服务骨干企业和一批创新能力突出的大数据应用中小微企业。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形成大中小企业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大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18、大数据创业创新
  利用稀土高新区、工业园区、高校和国有大型企业的现有资源,积极发展创客基地、小微企业孵化园等各类创新创业载体,培育建设一批专业化、差异化、多元化的众创空间,落实众创空间发展政策,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推动政产学研用联动,组建大数据创业联盟。重点支持稀土高新区创业街、包头大数据创新产业园、轻工学院电子商务园、青年创业园、师范学院创业园等众创空间的建设发展。支持传统软件企业向大数据企业转型升级,争取建成5家自治区级大数据众创空间示范基地,10家市级大数据众创空间示范基地。
  激发大数据创业创新活力。设立财政资金奖励,鼓励全市大数据创业创新发展,大力开展机器人、智能制造、互联网应用等创新开发竞赛。积极申办并承办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的相关竞赛,宣传包头大数据品牌,构建大数据健康发展的生态圈。
  促进大数据与各行业应用的深度融合共享。通过服务外包、社会众包等方式,加快推进各行业大数据的采集、清洗、加工、分析、挖掘、应用,鼓励企业和公众发掘利用数据资源,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的聚合发展和协同发展。
  19、培育大数据产业集群
  聚焦稀土高新区、青山区及石拐区等核心大数据发展载体,以培育和引进大数据企业为重点,打造大数据产业链,促进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形成互促发展、协同创新、辐射带动的大数据产业布局。
  培育本地大数据服务企业。以内蒙古软件园为核心,完善产学研用协同合作机制,扶持和鼓励本地软件企业向云计算服务、大数据技术服务、大数据应用服务等方向转型,聚焦包头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培育从事数据采集、存储、整理、加工的大数据基础服务企业,形成大数据技术基础服务产业链。
  对接国内外大数据优势资源。在大数据云支撑基地和大数据产业应用基地,通过落实资金、土地、人才等全方位的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大型数据中心、大数据研发机构、云计算企业、大数据产品和服务提供商落户,与本地企业形成协同合作、优势互补发展格局,重点打造数据存储、云计算、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数据安全、数据外包服务产业集群,逐步形成完整大数据全产业链。
  激发大数据产业创新活力。以包头大数据创新产业园为核心,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产业配套的发展理念,依托全市大数据资源,全面普及大数据技术应用,加快大数据研发及市场化进程,打造大数据创新成果转化平台,培育大数据产业链项目,支撑大数据创业创新,建设大数据创新企业孵化基地。
  适应云计算数据中心小型化、高速化和高容量化的趋势,大力推进云计算相关软件开发应用,提高数据中心运营效率。培育发展云计算软件产业,重点引进和培育一批云计算软件研发企业。发展智慧家居、智慧城市等集成应用,培育信息消费新热点,推进信息消费试点建设。支持市数据中心和网络运营商积极开发灾难备份、网络加速、数据挖掘、信息安全等增值服务。

  (五)公共服务惠民工程
  20、政务云融合服务
  以市民需求为导向,基于大数据,构筑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实现公共信息服务协同共享,让市民享受到泛在化、个性化服务。
  加快完善电子政务云应用。在现有包头电子政务云平台基础上,持续推动电子政务向云端化、移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充分运用云计算技术推动市级、各旗县区政府部门电子政务系统的优化升级,拓展政务云服务空间,降低政务服务成本,持续保持包头电子政务的领先水平。
  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证照库。以优化政务服务为重点,汇聚全市电子证照信息,实现无纸审批,大幅度减少各类证明和证照,解决行政审批流程中要件繁杂、重复提交、多次跑路等问题。
  完善市民融合服务体系。整合市级及旗县区政务数据资源,并利用社会资源拓展社保、卫生计生、民政、交通、教育、金融等多领域应用服务,推行全方位一站式、一网式便民服务。深入挖掘分析市民服务大数据,推进均等化和人性化的民生服务,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参考价值的分析数据。
  21、健康医疗大数据
  以国家颁布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指导思想,结合包头医疗信息化建设成果,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服务体系,实现以人为本的健康服务和健康管理。
  整合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结合医疗信息化建设成果,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市、旗县(区)、乡(镇)、村(居)四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信息等三大基础资源库,完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监管等业务应用体系,建立健康医疗数据多级共享机制。
  推广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根据健康医疗大数据建设的不同阶段,建立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数据采集、存储和共享机制,实现各部门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医疗数据共享,加强数据隐私安全保护。在实现健康医疗数据共享的基础上,鼓励各单位积极开发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逐步构建覆盖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计划生育、用药监管等领域的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体系。
  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试点。根据包头公共卫生的实际情况,选择具备较好信息化水平的医联体,适时开展居民健康卡、预约挂号、分级诊疗、远程医疗、电子病历共享、防治结合、医养结合、健康咨询等大数据服务试点,为公众提供精准医疗和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推进包头特色健康医疗产业发展。鼓励包头相关企业投资建设大数据健康医疗产业,依托包头稀土材料与医疗设备的研发优势,与国内外健康医疗优势区域合作,发展健康医疗大数据软硬件产品的自主研发、生产和营销,并积极在远程诊断、在线会诊、移动医疗、家庭健康管理等领域推广应用。
  22、食品药品溯源
  建设食药溯源大数据体系,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效能,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推动食药安全“全流程”大数据整合。整合食药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销售等各环节的数据资源,以食药监局、卫计委、药店、超市、食堂等各单位食药安全监管数据、食药检验监测数据、生产企业相关数据、食药安全投诉举报数据为重点,开展食药溯源大数据整合。
  开展食品药品溯源大数据应用。在保障安全的基础上,针对政府食药相关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逐步进行分级开放和共享,鼓励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发食药溯源大数据清洗、挖掘、预测、预警应用,使食品、药品的整个生产经营活动处于有效监管之中,从而保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23、教育大数据
  以全民学习、终身教育、泛在学习为导向,发挥大数据对变革学习方式、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实现个性化学习、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支撑作用,健全教育服务模式。
  构建教育大数据生态。采集和整理教育基础数据,建立基于优质教育资源开发、积累、融合、共享的服务机制,实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和教育管理数据共建共享,推动教育大数据整合。加强教育数据统计分析和综合利用,支撑和优化教育规划与决策、学校招生选拔、学生自主选课、师生成长监测、职校毕业生就业择业等事务,为全体学习者提供个性化选择与推送相结合的终身学习在线服务模式,实现因材施教,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学质量。
  开展教育大数据应用示范。完成“校校通、班班通、人人通”的建设,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的建设,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积极探索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在电子书包、一卡通、STEAM教育、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平安校园、高考志愿填报、职校实训、校园信息安全等方面创新应用和落地方案。
  24、文化大数据
  以市民多元化文化需求为导向,构建全域共享、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文化网络,打造文化产业的新业态,促进文化经济发展,提升人民科技文化素质。
  建设文化大数据服务平台。整合文化数据资源,制定基于大数据支撑的公共文化资源生产、聚合、共享、交易的标准和服务机制,建设覆盖基础文化资源、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资源、文化行业执法的一站式大数据服务平台。
  开展文化大数据应用。推广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公共电子阅览室的建设,完善地方志、地方传统文化、知识产权的建设,保护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的和谐共存,促进数字公共文化服务。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利用大数据推动传统文化生产和消费的供给关系变革,促进文化供给侧改革,推进文化创意与运营,培养传统文化传承者,扶持传统文化企业,形成传统文化特色品牌,建设民族特色鲜明的文化基础设施,提供丰富的个性化文化服务,精准投向各类消费群体,促进文化消费。
  25、社会保障大数据
  以全民社会保障需求为导向,打造城乡一体化、安全可控、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社会保障新模式,普及社会保障大数据应用,为社保政策制定提供决策支撑。
  整合利用社会保障大数据资源。采集和整理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互助、优抚安置、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保障性住房、殡葬信息等数据,构建由城市延伸到农村的统一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对社保大数据资源进行增值开发和创新应用。加强信息安全和社保基金风险防控管理,预防社会保险欺诈冒领现象,确保社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
  26、大数据精准扶贫
  贯彻落实国家扶贫开发新战略,围绕精准扶贫,以大数据驱动扶贫体制、管理体系、扶贫模式、扶贫制度等方面创新,通过整合优势资源和政企合作,健全覆盖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领域可持续的扶贫开发新模式。
  完善包头大数据精准扶贫平台。通过新型扶贫模式与大数据技术融合发展,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村的核心需求,进一步构建集精准识别、精准管理、精准施策、社会扶贫一体化的大数据扶贫平台,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为贫困户提供基于大数据的政府服务和社会服务,用大数据支撑扶贫决策,确保精准扶贫落到实处。
  27、社区创新服务
  汇聚政府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诚信商家企业、小区物业等社区数据信息,促进大数据与社区管理服务的融合发展,面向社区居民提供生活缴费、健康养老、周边商圈、智能家居、家庭学院、家庭安防、家庭娱乐等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
  构建市、旗县区、街道、社区四级社区管理服务体系。以社区事务一口式办理平台和社区网格管理服务平台为基本支撑,建立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提升社区基础数据采集能力,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难事妥善解决”,充分调动居民参加社区管理的积极性,加强居民自治,实现社区共治。
  建设社区大数据服务平台。总结包头12349便民服务中心、青山区社会治理创新服务平台、昆区场景式社区管理、九原区智慧社区服务系统的建设经验,充分利用市县乡三级网上办事平台,逐步形成包头社区服务新模式,建立市级社区服务综合信息库,全面融合社区政务、公共和商业服务三类数据,推进社区大数据创新应用。
  建立配套服务企业优胜劣汰机制。建立信用激励与淘汰机制,激励信用信誉良好的配套服务企业,淘汰信用不达标的配套服务企业。依托社区大数据服务平台,为居民提供便民优质服务,为商家提供各类基础数据,促进服务多元化,带动就业本地化,优化包头和谐宜居新环境。

  (六)城市治理示范工程
  28、政府决策应用
  完善政府科学决策机制,坚持用数据说话,改进管理模式,推动创新,立足实际,提高决策能力,加快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进程。
  完善基于大数据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建立全市数据科学管理的长效机制,透明化管理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政府治理方式的深化改革,促进政府简政放权、依法行政。
  建设政府决策大数据支撑平台。汇聚城市道路、城市部件、建筑、地下管网、视频监控等基础信息和交通、治安、教育、旅游、环境、经济、医疗等城市运行关键领域的综合数据,进行深化分析与数据挖掘,增强投资建设、信用体系、稳定物价、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管理效能,提升政府决策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29、信用服务大数据
  完善包头市信用平台,对接自治区社会信用信息平台,统筹汇集各行业管理部门建立的信用档案系统数据,探索制定多部门联动的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机制,形成以信用大数据为核心的新型服务和监管模式。
  完善包头市信用平台。创新服务模式,扩大服务范围,加强信用数据分析挖掘深度,以业务引导应用,以应用牵引数据汇集,在工商登记、统计调查、质量监管、税收征缴、金融监管、劳动监察、食品安全监管、消费维权等重点领域,开展信用大数据应用示范,同时鼓励企业及相关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建立第三方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逐步打造良好社会信用体系。
  完善金融信用服务。加强对信用数据的整合和分析,提高信用大数据对金融规划的指导性,合理有效分配金融资源,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和融资结构,强化金融监管和风险预警,有效规避金融风险,提高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三牧”金融服务水平,助力包头市优势产业发展。
  30、市场监管服务
  按照《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要求,以商事登记改革、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启用为契机,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优化市场资源配置,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实现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构建全方位的市场监管体系。
  建设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对接国家及自治区信用信息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对商事主体、广告、网络交易、食品生产流通、药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市场准入行为和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加强统计监测和数据加工服务,实现监管信息可查、可追、可用,提升市场监管效能,释放市场活力。
  拓展市场监管大数据服务应用。综合利用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评估政府服务绩效,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具体服务政策和措施的专项评估、公共服务绩效的综合评估,提高政府施政和服务的有效性。支持银行、证券、信托、融资租赁、担保、保险等专业服务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运用大数据推动产业发展,创新服务产品。
  31、财税综合分析
  充分发挥财政、税务、发改、统计、工商等部门的综合决策合力,完善财政综合治税分析平台,促进政府财税管理由数据统计向数据决策的转型升级。
  优化财税协作机制,将全市财税相关的数据和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对比、分析、运用,进一步夯实征管基础,堵塞税收漏洞,实现应收尽收,构建社会综合治税体系;依托财政综合治税分析平台,进行定量、定性的宏观、微观分析预判,由数据统计向数据决策转型升级,根据财税变化分析全市经济形势,为财税运行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32、立体交通大数据
  结合包头立体综合交通枢纽建设需求,建设交通大数据服务平台,汇聚公安、铁路、地铁、公路、公交、航空、口岸、路政等交通数据资源,建立大交通的信息采集、更新、共享、服务机制。
  推广立体交通大数据应用服务。重点在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公共交通运营分析与决策、综合交通运行态势评估、交通事故分析等重点领域开发一批立体交通大数据示范应用项目。
  完善包头“爱出行”信息服务体系。优化公共交通信息服务平台、交通大数据库等基础支撑能力建设,迭代发展门户网站、畅行包头APP等市民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渠道,全面提升路况信息发布、公共交通查询、停车诱导、快速执法等信息惠民服务水平。
  培育创新型交通信息服务产业。联合北奔重汽、物流企业、公交集团、出租车公司等企业,积极探索北斗导航、车联网等先进技术,开展应用试点,拓展交通大数据衍生服务,促进区域性交通信息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33、生态环境大数据
  推动生态环境数据资源全面整合共享,形成生态环境大数据,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向公众开放,实现生态环境综合决策科学化、生态环境监管精准化、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便民化。
  加强生态环境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加强生态环境数据资源规划,实现系统内数据资源整合集中和动态更新,推动生态环境数据与水利、气象、国土资源、农牧、统计、民政等数据进行整合,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相关委办局之间的数据互联互通。
  构建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大力发展环境智能感知体系及物联网络,结合卫星遥感、北斗导航、移动通讯等技术丰富现有的生态环境监测手段,形成生态环境天地一体化监测能力;构建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形成网格化监管体系,建立全面覆盖包头市区、旗县区、工业园区的环境质量检测体系,加强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南海子湿地、大青山(包头辖区)、梅力更等重点自然保护区生态状况监测体系建设;实现包头市电厂、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污染企业和重点污染源的智能化在线监控,提高环境的智能化分析、预警和监测水平。
  建立生态环境综合服务平台。健全生态环境数据开放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开放和保密的关系,通过政府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互联网平台,以优化提升民生服务、激发社会活力、促进大数据应用市场化为重点,推进生态环境数据开放,拓展综合服务能力;充分利用行业和社会数据,研发环境质量、环境认证等方面的信息产品,提供有效便捷的全方位信息服务。
  强化生态环境治理应急预警能力。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资源开发与应用,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拓展涉及环境风险、环保举报、突发环境事件、社会舆论等信息采集渠道,开展环境监测部门的环境风险源、危险化学品及其运输、水文气象等数据融合应用,支撑生态环境质量现状精细化分析和实时可视化表达,提高源解析精度,增强生态环境质量趋势分析和应急预警能力。
  34、城市地理空间大数据
  整合包头市各委办局的地理空间信息资源,提高城市地理空间大数据在宏观调控、环境监测、社会治理及公共服务等领域应用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建设城市地理空间资源库。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规范和数据汇交机制,整合国土、规划、交通、城建、城管等部门的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建立地理空间信息数据更新长效机制,加强各部门地理空间信息数据采集分工,避免数据重复获取问题。通过购买卫星遥感影像、航空摄影、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定期更新、变化区域检测等方式,确保地理空间信息资源库内各类数据的现势性和有效性。
  建设城市地理空间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市、旗县区、乡镇、社区的地理空间信息数据统一共享应用。逐步推进涉及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的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向公众开放,提供综合地理信息服务;向社会公众提供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开发和应用环境、高性能计算环境以及应用接口与技术服务标准,积极引导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社会公众开展地理空间信息创新应用研究。
  开展地理空间大数据应用试点。构建地理空间大数据应用框架,重点建设建筑物数据库和三维地理信息大数据应用平台,通过试点示范推广,促进地理空间数据的加工、数据运营、系统集成,综合应用等相关产业发展,为全市地理空间大数据生态的形成提供参考依据。
  35、城市公共安全
  大数据促进全市公共安全资源融合,健全全市公共安全应急预警联动机制,提高应对公共安全预防反应能力,增强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能力。
  建设视频云服务平台。在“平安包头”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基础上,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建设视频云服务平台。制定统一的视频编码和联网控制标准,统筹利用公安、交通、环保、城管、城建、园区、社区等视频资源,实现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跨平台联网共享;明确视频资源管理责任部门,建立健全安全防护机制;开展车辆特征识别、人像比对、行为分析、流量统计以及深度学习等方面的大数据应用服务,辅助公共安全事务科学决策,提高政府部门公共安全治理的有效性和精确性。
  健全全市应急预警联动体系。将公安、交通、通信、急救、电力、水利、地震、人防、城管等部门的应急指挥系统资源纳入统一的大数据指挥调度体系,开展公共安全大数据应急决策分析和网络舆情分析,预测公共安全事件的发展变化趋势,及时进行舆情应对和引导,辅助应急决策。
  36、城市运行管理大数据
  健全城市运行管理大数据,利用大数据驱动城市运行管理,为城市综合管理提供及时、准确、科学的辅助决策支持,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整合城市运行体征信息资源。广泛采集整合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公众服务、公共安全、政务管理、交通、治安、城管、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大数据资源,建立可视化和智能化城市运行体征大数据分析应用体系,不断发现数据潜在价值,挖掘城市运行发展规律,全面反映城市运行态势。
  完善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依托包头市数字化城管指挥调度系统,融合城市运行体征大数据资源,形成全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促进全市各部门、各行业与各层级之间的数据共享与业务整合,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落实管理职责,细化监管指标,构建技术领先、协同高效、全程监管、运行规范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体系,推动城市健康、科学、智慧运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包头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市级各职能部门及各旗县区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市大数据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下设专职管理机构,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对接自治区大数据管理部门,负责大数据战略规划、政策措施、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实施管理工作;制定考核机制和年度工作计划,量化目标责任,推动项目落实;统筹管理大数据专项资金预算,协调项目管理,强力推进全市大数据发展。
  成立包头大数据研究中心,下设大数据专家委员会,积极聘请国内外及包头本地产业界和学术界的学者,为包头市大数据发展提供全局指导,了解最前沿的技术和理论。通过联席会议、专家评审会、专题研讨会、主题演讲和论坛、书面征询等形式,在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推进过程中提供咨询建议,保障包头大数据高速平稳发展。

  (二)完善政策支撑
  严格遵循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意见、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新型智慧城市、国家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和国家大数据综合示范区的建设要求,按照自治区的总体部署,全面促进大数据和云计算的发展。结合包头发展实际情况,建设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出台配套政策,完善发展环境。开展顶层设计,落实发展规划,形成大数据重点项目建设方案,确保任务工程落地实施。出台扶持创新企业发展、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投融资机制、运营保障、人才队伍建设、安全保护等方面的指导文件和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机制,重点构建覆盖大数据采集、转换、存储、分析、开放全过程的技术保障机制,促进全市大数据资源集聚,建立大数据管理、服务、共享、运营、交易管理服务机制,培育大数据产业链,壮大云计算产业规模,保障大数据长效发展。

  (三)优化市场机制
  联合高校、科研机构、行业企业、社会团体等企事业单位共同发起成立“包头市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发展联盟”,立足包头,辐射西北。通过政府引导,联盟推进,融合产学研用优势资源,构建开放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产业发展环境。制定各方利益协调机制和责权利对等的合作模式,完善产业生态,充分调动各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吸引全社会资源参与大数据的推广与应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活力,强化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的核心功能,确保包头大数据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拓宽投融资渠道,逐步构建起以政府投资为引导,企业投资为主体,金融机构积极支撑,民间资本广泛参与的工程投融资模式。设立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精细化管理监督,确保资金规范使用。通过组建合资公司、分期付款、特许经营、服务外包、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式开展项目建设,发掘商业价值,降低建设资金压力,为产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

  (四)培养引进人才
  从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研发和产业应用实际需求出发,通过企业间合作和校企间合作,进一步拓宽本地大数据和云计算人才培养思路,充分利用全社会力量开展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完善人才支持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千人计划、自治区草原英才、鹿城英才、大学生集聚计划等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大数据相关领域院士、科学家、特聘教授、知识产权拥有者以及核心技术人员,鼓励国内外人才到包头创业,完善人才配套服务体系,通过改善工作环境、提高综合待遇、实施股权激励、减免个人所得税、奖励创业资金、给予住房补贴等综合方式,不断培育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进一步增强人力资源的支撑能力,满足产业快速发展需求,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挖掘产业发展潜力。

  (五)加强宣传推广
  在全社会树立大数据思维与创新意识,加强大数据培训工作,组织专家学者开展面向政府部门、行业机构层面的大数据专题讲座和培训,支持、鼓励各地区政府部门、高校、企业、协会组织各种形式的大数据云计算领域的普及教育和知识培训。以应用示范带动宣传推广,举办大数据和云计算应用优秀项目成果展,组织召开多种形式的服务产品推介会和供求对接会。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合作交流,积极承办国内外高规格、高水平的大数据和云计算领域专题会议、研讨会、技术论坛和展会,定期举办包头大数据云计算产业论坛,提高产业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宣传推广包头发展投资环境和政策措施,提升公众的认知度,形成促进包头大数据和云计算创新发展,合作共赢的开放环境。

  附件: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关于加强党政部门云计算服务网络安全管理的意见》中网办发文〔2014〕14号
  3.《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
  4.《国务院关于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培育信息产业新业态的意见》(国发〔2015〕5号)
  5.《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
  6.《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15〕50号
  7.《中国制造2025》
  8.《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9.《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
  10.《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16〕51号
  11.《“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国发〔2016〕73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47号
  13.《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
  14.《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5.《关于实施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工程试点的指导意见》
  16.《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内政发〔2015〕146号
  17.《内蒙古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
  18.《内蒙古自治区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的若干政策》
  19.《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十三五发展规划通知》包府办发〔2016〕146号
  20.《包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21.《包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云计算规划的通知》
  22.《包头市信息化“十三五”规划》
  23.《智慧包头建设总体规划(2016年-2020年)》
  24.《包头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5-2025)》
  25.《包头市“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
  26.《包头市“旅游+互联网”实施意见》
  27.《包头市区域卫生规划(2014-2017年)》
  28.《包头市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
  29.《包头市物流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30.《包头市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