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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包头市政府
  • 发文字号:包府办发[2010]57号
  • 发布日期:2010.04.12
  • 实施日期:2010.04.12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
(包府办发〔2010〕57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二日

  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要点

  2010年,全市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结合反腐倡廉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的任务要求,继续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突破难点,力求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巩固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成果上取得新进展,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行风热线”等工作上取得新突破,在加大查办纠风案件力度、有效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上有新探索,使人民群众对全市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再有新提高,并切实以纠风治乱的新成效,为深入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做出新贡献,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对惠农惠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损害农牧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责任部门:市农牧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计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土资源局、林业局、水务局、扶贫办参与,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对工作过程及成效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任务及目标:积极开展惠农惠牧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回头看”,坚决纠正截留、滞发、挪用和抵扣涉农涉牧资金以及土地草场承包政策不落实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坚决查处贪污、挪用、套取资金问题以及面向农牧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确保农牧业综合补贴、粮食直补和其它各项惠农惠牧资金落到实处。坚决纠正农村牧区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征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继续做好“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工作。督促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秩序,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坑牧问题坚决治理。继续抓好涉农涉牧价格收费公示、农村牧区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和涉农涉牧案件责任追究制,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


  二、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纠正和解决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

  责任部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工商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局参与工作,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对工作过程及成效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任务及目标:明确各部门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责任,确保各类食品药品的生产和流通环节不出现监管死角,认真解决职责不清、监管不力、问责不明的问题,推动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定期公布监测结果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联动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深入开展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和通过寄递等方式销售假药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和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完善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切实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因领导不力、疏于监管导致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对“四项”资金的监管工作,认真纠正和解决侵害困难群体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强化对社保资金的监管

  责任部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审计局参与,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对工作过程及成效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目标和任务:围绕社保基金收支、管理、运营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金监管制度。规范社保基金的征缴、支付和管理,加强对基金征缴和财政专户的监督,严格落实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制度,确保基金安全和正确使用以及基金的社会保障职能。

  (二)强化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

  责任部门:市房管局牵头,市财政局、审计局参与,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对工作过程及成效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任务及目标: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制度,保证资金安全和正确使用,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内部监管,规范运作,改进作风,充分发挥基金在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强化对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责任部门:对扶贫资金监管由市扶贫办牵头,对救灾专项资金监管由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审计局参与,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对工作过程及成效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任务及目标:规范扶贫和救灾款物发放标准和办法,保证扶贫和救灾款物分配使用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推行扶贫和救灾资金社会化发放方式,并将款物分配、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肃查处扶贫和救灾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扶贫和救灾资金违规使用、挪作他用、沉淀滞用和虚报套用等问题。


  四、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大力纠正和解决教育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审计局参与,市政府纠风办负责组织协调和对工作过程及成效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任务及目标:要以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成果为目的,以创建教育规范收费示范县活动为载体,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等经费保障机制政策落实情况及高中教育阶段“三限”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收费监管。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收取教材代购服务费回扣和开办有偿补习班、提高班、特长班,严禁中小学教师举办和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补习班;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教育经费问题,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制定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全面开展公办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纠正假清理、假整顿、走过场等违规行为。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坚决纠正通过收费牟取利益问题;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


  五、继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的工作,进一步巩固医德医风建设成果

  责任部门:市卫生局、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参与,市政府纠风办负责组织协调和对工作过程及成效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任务及目标: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市医疗机构诊疗费用“一日清单”“五统一”制度的推行成果,加强以网络平台为重点的监督制度和机制建设,努力做到监督制度完备、监督机制有效,确保实现工作常态化,并力争全国一流。继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机制,加强医药领域诚信建设。认真推行和完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加强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监管,打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严肃查处各种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等行为。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体系。


  六、认真做好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工作,着力纠正和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责任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委组织部、编办、民政局、财政局、经济委、审计局、政府法制办、工商局、中国银行包头支行参与,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对工作过程及成效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任务及目标:以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为目的,坚决纠正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等行为,严肃查处擅自扩大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以及违规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等问题,治止和纠正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一要成立全市清理整顿和规范工作领导组织机构;二要研究制定全市统一的工作方案或意见;三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四要突出做好“清理”和“整顿”两个阶段工作。“清理”阶段主要是对现有的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进行重新审核登记并建档造册;“整顿”阶段着重要按照各类协会和中介机构成立的标准条件,取缔一批、合并保留一批和规范一批。


  七、认真做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

  责任部门:市交通局、市公安局牵头,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对工作过程及成效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任务及目标:以责任制为基本手段,推动相关责任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日常监管,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防止公路“三乱”反弹。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公路“三乱”快速查处机制的作用。继续清理违规设置收费站、纠正道路标识设置不科学的问题。对执法不规范和“以罚代纠、以罚代管”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努力在自治区率先实现公路基本无“三乱”目标。认真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继续有序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全面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


  八、进一步做好治理企业“三乱”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环境的优化

  责任部门:市经济委牵头,市政府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参与,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对工作过程及成效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任务及目标: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整顿涉及企业生产流通环节收费的通知》,抓好对涉企收费项目的清理和公示,进一步完善涉企收费监管责任,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乱收费、乱摊派问题,健全涉企收费政策法规,严肃查处向企业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各部门的涉企收费和服务行为,牢固树立服务经济建设的思想,严格依法办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九、认真做好专项治理评比达标表彰和节庆、论坛等活动过多过滥问题的工作,切实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部门: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全面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相关部门和行业参与。

  主要任务及目标:要在巩固去年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配合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对所属单位举办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坚决撤销铺张浪费、牵强附会、华而不实的庆典、论坛;各级政府机关举办庆典、论坛活动,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严格管理和规范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对企业或社会上举办的庆典、论坛,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确需参加的,要按程序报批。进一步巩固清理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成果,实行总量控制、逐步减少,当前原则上不增加新的项目。


  十、纠正公共服务行业中损害群众权益的不正之风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委、民政局、交通局、水务局、银监局参与,市政府纠风办负责对工作过程及成效进行监督检查。

  主要任务及目标: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搞价格欺诈以及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和行业提出治理措施。


  十一、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

  责任部门: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全面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相关部门、行业参与。

  主要任务及目标: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就要管行风”的纠风工作责任,坚持重在建设,以落实责任为基本前提,以制度建设为核心内容,以强化监督为主要抓手,以源头防治为根本要求,积极推进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创新发展,着力纠正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和奢靡享乐等不正之风。坚持一手抓专项治理,一手抓行风建设,确保两者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要切实加强对系统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每年集中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并当好表率,带动系统。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都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和廉洁从政从业教育;以窗口单位为重点,开展“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各项制度,逐步做到“行行有工作规范、级级有明确责任、人人有行为准则”;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做到严格落实、定期检查、认真考核、奖惩分明,切实解决制度缺少刚性、执行软弱不力的问题,以制度规范执法、服务和收费行为,以制度推动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继续推行分类评议,实行类别间满意度对比,推动行业整体满意度的提高。重点对行政执法部门的基层站所及公共服务部门的窗口单位进行民主评议,加大对重点部门查找问题和落实整改情况的检查和评议,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风行风建设的满意度。初步建立网上评议,从网上公开承诺入手,让群众对履诺践诺情况进行评议。开展“部门和行业热线电话、服务监督电话受理和办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活动,切实解决和纠正群众投诉“无门”、“无果”以及效率不高的问题。


  十二、积极创新“行风热线”工作

  责任部门: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全面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相关部门、行业参与。

  主要任务及目标:进一步深化新闻媒体联动工作机制,强化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完善“市长上线”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安排分管副市长以及市长上“行风热线”。大力推行“行风热线”五项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和落实好“行风热线”的日常考核、定期通报等制度,对“上线”单位受理回复问题办理情况进行定期通报。


  十三、关注重点领域、抓住典型案件,进一步加大查办纠风案件的力度

  责任部门: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全面履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相关部门、行业参与。

  主要任务及目标:坚决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重影响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政风行风评议和专项治理中暴露出的典型案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贴近群众、反映民生的作用,及时与“行风热线”、“民生在线”等栏目合作,适时与中央、内蒙驻包媒体沟通,掌握和了解更多信息,推动群众投诉反映问题的快速解决。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于发生案件的部门和行业,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严格执行市政府纠风办制定的《包头市纠风机构查办案件规程》,规范办案程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继续完善纠风案件查办网络,提升全市纠风案件查办工作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