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监局关于2017年1—4月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文字号:内质监财函[2017]177号
- 发布日期:2017.05.08
- 实施日期:2017.05.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预算管理
内蒙古质监局关于2017年1-4月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
内质监财函[2017]177号
各直属事业单位(盟市特检所)、区局办公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内政办发电〔2017〕32号)要求,结合实情,现将我局1-4月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非税收入情况
我局非税收入年初预算为42,980万元,截止4月30日,实际缴库19894.40万元,为年计划的46%。
二、预算支出情况
截止4月30日,财政下达预算指标61,812.60万元,实际支出13,542.07万元,支出率为22%,未达到财政厅关于预算支出进度原则上要达到序时进度的80%以上要求(到4月30日序时进度的80%为27%)。
三、影响预算支出进度的因素
一是盘活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影响本年度预算支出进度。2016年末,全局财政结余结转资金10556.44万元,到4月末已盘活财政资金7813.89万元,待盘活财政结转结余资金为2742万元。
二是检测设备、仪器采购进度慢影响预算支出进度。目前,多数单位的设备检测仪器采购还处于政府采购审批阶段,采购设备仪器资金支付较少。
三是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支出少影响预算支出进度。4月份,相关基本建设项目处于复工阶段,施工时间短,完成工程量少,按工程量支付的工程费低。
四是按文件规定停征和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影响预算支出进度。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从4月1日起,停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计量收费和取消培训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因非税收入缴库减少,影响我局按比例申请支出计划。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切实加强对预算执行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抓好落实。编制非税缴库计划表、预算支出计划表,按计划完成非税缴库和预算支出。基本支出每月要达到序时进度,年终无结余;项目支出6月要达到序时进度的80%以上,9月要达到全年预算的70%以上,12月达到全年预算的92%以上,全年基本实现财政资金无存量。对预算支出进度落后且工作不力的单位,财政厅要调整预算。
(二)加强考核督导。计财处继续每月对各单位支出进度进行考核,并按月对各单位支出进度进行通报。4月份预算支出进度低于20%的单位,要在5月11日前向区局计财处作出说明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从4月起,对连续3个月在考核中排名后5位的单位,分管计财工作领导将约谈相关单位负责人。
(三)严肃财政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各项财政纪律,认真落实预算管理的各项规定,在确保各项支出依法、合规、有效的前提下抓好预算支出执行进度,严禁不讲效益“突击花钱”,违规开支“随意花钱”,虚列支出、虚报数据等违法违纪行为。
(四)继续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各单位在加快当年预算执行的同时,要加快结余结转资金清理。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资金负责,因预算支出进度低和清理结余结转资金慢,被财政调整预算或收回资金,结果自负。区局将视情调整下年度该单位的预算安排。计财处将继续指导各单位做好预算执行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