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监局关于2017年1—5月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文字号:内质监财函[2017]233号
- 发布日期:2017.06.07
- 实施日期:2017.06.0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预算管理
内蒙古质监局关于2017年1―5月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
内质监财函[2017]233号
各直属单位、区局办公室: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的紧急通知》(内政办发电〔2017〕32号)要求,结合实情,现将我局1-5月预算执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非税收入情况
我局非税收入年初预算为42,980万元,截止5月31日,实际缴库25,681.66万元,为年计划的59%。
二、预算支出情况
至5月31日,财政下达预算指标63,394.57万元,实际支出16.926.60万元,支出率为26.70%,未达到财政厅关于预算支出进度原则上要达到序时进度的80%以上要求(5月31日序时进度的80%应为33%)。
三、影响预算支出进度的因素
5月份,除盘活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检测设备(仪器)政府采购进度慢影响预算支出进度外,财政追加预算且资金未能支出是影响5月份预算支出进度的主要因素。
5月份,自治区质检院收到科技重大专项资金500万元,自治区计量院收到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项目工程建设经费3496.73万元,自治区纤检局收到毛绒综合检测研发实验楼建设资金1596万元,共计5592.73万元,均未支出。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及措施
各单位要继续按照《内蒙古质监局关于2017年1-4月预算执行情况的通报》要求,加快非税收入缴库,及时按比例申请支出计划,重点做好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力争使我局6月份的预算支出进度达到财政要求。
5月份预算支出进度低于25%的单位,要在6月11日前向区局计财处作出说明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