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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鼠疫防治“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 发文字号:内卫疾字[2011]1361号
  • 发布日期:2011.12.31
  • 实施日期:2011.12.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传染病防治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转发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鼠疫防治“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内卫疾字[2011]1361号



各盟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治区地方病防治研究中心:


  现将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鼠疫防治“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卫应急发〔2011〕7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鼠疫疫情和防治工作现状,认真贯彻落实,做好我区鼠疫防治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