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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质监局关于报送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统计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文字号:内质监标函[2013]424号
- 发布日期:2013.12.31
- 实施日期:2013.12.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标准化综合规定
各盟市质监局:
为全面准确掌握地方标化工作情况,及时反应地方标准化工作动态,保证统计信息质量。按照标委办服务〔2012〕179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统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质监局标准化科负责本地区标准化工作信息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
二、各盟市质监局标准化科应汇总、统计和上报以下涉及标准化工作的信息:
(一)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情况;
(二)地方支持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文件情况;
(三)地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
(四)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情况;
(五)地方组织开展的重大标准化活动情况;
(六)重要国家标准实施情况及实施风险信息反馈;
(七)地方标准化工作总结。
三、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分为季报、半年报、年报,重要信息及时上报。
(一)季报信息包括第二条中(一)一项,填报《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季报统计表》(附件1)。
(二)半年报信息包括季报信息;第二条中第(三)项,填报《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半年报统计表》(附件2);提交地方半年工作总结,总结应附摘要,篇幅800字。
(三)年报信息应包括第二条中全部内容,填报附件1、附件2和《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年报统计表》(附件3)三张表格,提交地方年度工作总结(含下一年度主要工作思路),总结应附摘要,篇幅800字。
(四)需及时上报的重要信息包括各地召开重要标准化工作会议、举办重要标准化活动,制定发布推动标准化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组织重要地方标准宣贯等信息及地方推动重要国家标准的实施情况,以及这些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风险等。
四、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报送时间要求:每季度开始一个星期内报送上一季度报表,每年7月5日前报送半年报,每年1月8日前报送年报,重要信息随时报送。信息报送需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内蒙古质监局标准化处统一负责接收汇总处理信息。
五、各盟市质监局标准化标准化科报送统计信息务必准确及时,真实可靠。
附件:1.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季报统计表
2.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半年报统计表
3.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年报统计表
附件1
年度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季报统计表
填表单位:
说明:表中黑体部分项目为每年四季度末填报。
附件2
年度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半年报统计表
填表单位:
附件3
年度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年报统计表
填表单位:
说明:表中第1、第2项在首次填报时应补充完整全部现行有效信息,以后每次只需再填报变化情况。
内蒙古质监局关于报送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统计的通知
(内质监标函〔2013〕424号)
各盟市质监局:
为全面准确掌握地方标化工作情况,及时反应地方标准化工作动态,保证统计信息质量。按照标委办服务〔2012〕179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统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质监局标准化科负责本地区标准化工作信息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
二、各盟市质监局标准化科应汇总、统计和上报以下涉及标准化工作的信息:
(一)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情况;
(二)地方支持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文件情况;
(三)地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
(四)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情况;
(五)地方组织开展的重大标准化活动情况;
(六)重要国家标准实施情况及实施风险信息反馈;
(七)地方标准化工作总结。
三、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分为季报、半年报、年报,重要信息及时上报。
(一)季报信息包括第二条中(一)一项,填报《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季报统计表》(附件1)。
(二)半年报信息包括季报信息;第二条中第(三)项,填报《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半年报统计表》(附件2);提交地方半年工作总结,总结应附摘要,篇幅800字。
(三)年报信息应包括第二条中全部内容,填报附件1、附件2和《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年报统计表》(附件3)三张表格,提交地方年度工作总结(含下一年度主要工作思路),总结应附摘要,篇幅800字。
(四)需及时上报的重要信息包括各地召开重要标准化工作会议、举办重要标准化活动,制定发布推动标准化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组织重要地方标准宣贯等信息及地方推动重要国家标准的实施情况,以及这些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风险等。
四、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报送时间要求:每季度开始一个星期内报送上一季度报表,每年7月5日前报送半年报,每年1月8日前报送年报,重要信息随时报送。信息报送需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内蒙古质监局标准化处统一负责接收汇总处理信息。
五、各盟市质监局标准化标准化科报送统计信息务必准确及时,真实可靠。
附件:1.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季报统计表
2.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半年报统计表
3.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年报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2月31日
2013年12月31日
附件1
年度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季报统计表
填表单位:
1、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情况 | ||||||
类别 |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数 | 其中复审继续有效标准 | 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数 | |||
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 | 地方标准 | 合计 | |||
( )季度 新备案/登记 | ||||||
本年度 新备案/登记 | ||||||
三年内累计 |
说明:表中黑体部分项目为每年四季度末填报。
附件2
年度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半年报统计表
填表单位:
地方支持标准化工作的政策措施情况 | ||||||
类别 省、市、县 | 政策文件 | 资金支持 | ||||
文件名称 | 文号 | 主要内容摘要 | 项目名称 | 资金来源 | 数额(万元) | |
说明:首次填报时应补充完整全部现行有效信息,以后每次只需再填报变化情况。 |
附件3
年度地方标准化工作信息年报统计表
填表单位:
1、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情况 | ||||||||||||
类别 | 国家级项目 | 省级项目 | ||||||||||
农业 | 服务业 | 标准化 良好行为 | 循环 经济 | 高新技术产业 |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 农业 | 服务业 | 标准化 良好行为 | 循环经济 | 高新技术产业 | 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 |
本年度新批项目数 | ||||||||||||
本年度撤销项目数 | ||||||||||||
历年累计 | ||||||||||||
2、地方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情况 | ||||||||||||
序号 | 名称 | 内容摘要 | 发布主体 | 发布时间 | ||||||||
说明:表中第1、第2项在首次填报时应补充完整全部现行有效信息,以后每次只需再填报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