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鄂尔多斯市新华结晶硅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乙二醇配套电石炉技改搬迁尾气综合利用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批复
- 发布部门: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 发文字号:内经信节综字[2015]7号
- 发布日期:2015.01.04
- 实施日期:2015.01.0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鄂尔多斯市新华结晶硅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乙二醇配套电石炉技改搬迁尾气综合利用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批复
内经信节综字[2015]7号
鄂尔多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你委《关于鄂尔多斯市新华结晶硅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乙二醇配套电石炉技改搬迁尾气综合利用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请示》(鄂经信发〔2014〕304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拟建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棋盘井工业园区,拟建设时间为2015年5月至2017年5月,项目总投资45.55亿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30万吨乙二醇配套电石炉技改搬迁尾气综合利用生产装置及其辅助附属生产装置。
二、本项目原料是长焰煤。原料煤经磨煤机磨成煤粉,采用GSP炉加压气化技术,使煤粉气化生产出粗煤气,粗煤气经变换,净化,分离出CO、H2后,在乙二醇装置内合成乙二醇。电石综合利用单元,生产35万吨电石同时,利用排放的电石炉气做乙二醇的合成气,可以改变电石炉气高污染的状况。电石炉气中75-80%的成分是CO气,电石炉气采用炉气干法净化,气体经过净化处理后,作为乙二醇装置的合成气使用。使用的主要耗能设备为电石炉、气化炉、空分装置、余热锅炉、合成塔、鼓风机、压缩机、磨煤机等,其工艺设备的选择要符合国家节能政策。
三、本项目采用余热回收、高温绝热密封材料、节能型电气、变频调速装置等节能措施。项目建设过程中,要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节能措施。
四、项目建成后,综合能耗等价值139.78万吨标煤、当量值103.06万吨标煤。电石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等价值1.78吨标准煤/吨、当量值0.88吨标准煤/吨,电石产品单位产量电耗3048.95千瓦时/吨,煤制乙二醇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等价值2.49吨标准煤/吨、当量值2.33吨标准煤/吨,尾气乙二醇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等价值2.31吨标准煤/吨、当量值1.92吨标准煤/吨。符合《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14修订版)要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标准、电石对标标准选用《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3-2008)标准。测算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当量值9.35吨标煤/万元,高于自治区2013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2.59吨标准煤/万元指标值。
五、项目用能工艺、设备及能源品种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能源消耗总量超过节能审批能源消耗总量10%及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
六、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向我委提出节能验收申请,以便进行项目竣工节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该项目施工期间,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由鄂尔多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