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各重点企业、重点单位:
经盟行署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全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为切实加强春夏期间火灾防控工作,保持全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盟行署决定从2018年3月22日至9月20日,在全盟集中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预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努力减少较大亡人火灾,确保全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1.开展《实施办法》宣贯培训。6月底前,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人全部培训一遍,大力宣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主要内容,使其了解和知晓自身职责和工作责任。
2.推动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将春夏火灾防控纳入议事日程,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听取1次消防工作情况和辖区消防安全形势专题汇报。各级政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消防工作,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内容。
3.推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开展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建设,春夏火灾防控期间,各旗区要在住建、民政、教体、卫计、文广5部门分别完成不少于2个消防管理示范建设达标单位。
4.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春夏火灾防控期间,组织重点单位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约见1次重点单位法人,签订1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1次维护保养,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
(二)强化火灾隐患治理
1.开展农村牧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农村牧区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防火间距、消防水源不足等火灾隐患,严查大风天室外用火、柴草等可燃物堆垛设置在电气线路下方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2017年以前挂牌和警示的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于2018年9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6月底前,每个旗区均要再摸排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集中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组织媒体曝光,倒逼隐患整改。
3.深化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继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物业企业和单位业主。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推动建立电气火灾防范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4.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检查。紧盯博鳌亚洲论坛、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及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推动属地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确保重要节点消防安全。
(三)强化消防安全监管
1.加强火灾高风险场所监管。6月底前,督促火灾高危单位开展1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落实“一场所、一对策”,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因情施策、分类整治,9月20日前整改完毕。全面摸排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幼儿园、寄宿制学校、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城市标志性建筑等敏感场所,6月底前完成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落实监管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2.加强火灾高发易发场所监管。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力度,对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督促10人以上的群租房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3.加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及监督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严厉查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及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我盟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良性发展。
4.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将监管部门、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纳入“智慧城市”管理,加快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 9月20日前,建成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系统。
(四)加强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
大力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将专职消防队伍纳入执勤训练和灭火救援调度指挥体系,加大联勤、联训力度,提高初期控火和联合作战能力。
(五)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开展“全民消防我行动”大型公益计划,推动重点单位法人、组织各行业消防代言人,结合单位和职业特点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部署开展“平安融入品牌”行动,将消防宣传融入当地知名品牌产品宣传、销售等环节。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70%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教育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
三、工作步骤
全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前)。各地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各地按照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坚决维护全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对各地进行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春夏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 “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春夏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坚决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火灾不增,确保火灾和部队管理形势稳定。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要加强督导检查特别是暗访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
(三)严格责任追究。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阿署办发〔2018〕18号)
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行署各委、办、局,各重点企业、重点单位:
经盟行署研究同意,现将《2018年全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8年4月23日
2018年全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春夏期间火灾防控工作,保持全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盟行署决定从2018年3月22日至9月20日,在全盟集中开展春夏火灾防控工作。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决预防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努力减少较大亡人火灾,确保全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
1.开展《实施办法》宣贯培训。6月底前,对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行业部门负责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法人全部培训一遍,大力宣介《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主要内容,使其了解和知晓自身职责和工作责任。
2.推动落实政府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将春夏火灾防控纳入议事日程,政府分管领导每月听取1次消防工作情况和辖区消防安全形势专题汇报。各级政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消防工作,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务督查内容。
3.推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开展行业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建设,春夏火灾防控期间,各旗区要在住建、民政、教体、卫计、文广5部门分别完成不少于2个消防管理示范建设达标单位。
4.推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春夏火灾防控期间,组织重点单位开展“六个一”活动,即:约见1次重点单位法人,签订1份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1次消防安全自查,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1次维护保养,组织1次全员培训,开展1次全员应急疏散演练。
(二)强化火灾隐患治理
1.开展农村牧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农村牧区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防火间距、消防水源不足等火灾隐患,严查大风天室外用火、柴草等可燃物堆垛设置在电气线路下方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2.推进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2017年以前挂牌和警示的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要于2018年9月底前全部整改完毕。6月底前,每个旗区均要再摸排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集中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组织媒体曝光,倒逼隐患整改。
3.深化高层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继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物业企业和单位业主。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推动建立电气火灾防范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4.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全检查。紧盯博鳌亚洲论坛、上合组织青岛峰会等重大活动及五一、端午等重要节日,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推动属地政府、行业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确保重要节点消防安全。
(三)强化消防安全监管
1.加强火灾高风险场所监管。6月底前,督促火灾高危单位开展1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落实“一场所、一对策”,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因情施策、分类整治,9月20日前整改完毕。全面摸排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幼儿园、寄宿制学校、易燃易爆场所、文物古建筑、城市标志性建筑等敏感场所,6月底前完成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落实监管责任,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2.加强火灾高发易发场所监管。加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地区火灾隐患治理力度,对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督促10人以上的群租房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3.加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管。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行为及监督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严厉查处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及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滥用职权、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规范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我盟社会消防技术服务市场良性发展。
4.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将监管部门、行业部门消防管理责任纳入“智慧城市”管理,加快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设, 9月20日前,建成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全部接入系统。
(四)加强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
大力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将专职消防队伍纳入执勤训练和灭火救援调度指挥体系,加大联勤、联训力度,提高初期控火和联合作战能力。
(五)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开展“全民消防我行动”大型公益计划,推动重点单位法人、组织各行业消防代言人,结合单位和职业特点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部署开展“平安融入品牌”行动,将消防宣传融入当地知名品牌产品宣传、销售等环节。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暑期专项行动,70%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教育有教材、有师资、有课时。
三、工作步骤
全盟春夏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前)。各地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各地按照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坚决维护全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对各地进行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要充分认识春夏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 “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春夏火灾防控各项工作,坚决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干劲不减、火灾不增,确保火灾和部队管理形势稳定。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要加强督导检查特别是暗访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单位负责人。
(三)严格责任追究。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单位直接责任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责任,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渎职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