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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第二批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自治区级)名单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 发文字号:内交发[2018]449号
  • 发布日期:2018.07.10
  • 实施日期:2018.07.1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交通安全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第二批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自治区级)名单的通知
内交发[2018]449号



各盟市交通运输局,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国家税务局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无车承运人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交发〔2018〕278号),经企业自愿申请、盟市初审、专家评审、统一公示等环节,确定内蒙古吉七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交通物资有限责任公司等69家企业为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名单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名单.doc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