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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兴安盟新发能源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兴安盟行政公署
  • 发文字号:兴署办发[2017]95号
  • 发布日期:2017.11.28
  • 实施日期:2017.11.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有限责任公司


兴安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做好兴安盟新发能源有限公司股权划转工作的通知
(兴署办发〔2017〕95号 2017年11月28日)



盟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理顺公司管理体制,按照《兴安盟行政公署第8次常务会议纪要》(〔2017〕7号)文件精神,将原由兴安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有的兴安盟新发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拨给兴安盟城市发展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划拨后,兴安盟城市发展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兴安盟新发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各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开展上述工作,及时办理相关产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