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市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帮扶少数民族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发布部门: 包头市政府
- 发文字号:包府办发[2015]28号
- 发布日期:2015.02.10
- 实施日期:2015.02.1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少数民族事务综合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4年度市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帮扶少数民族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包府办发〔2015〕28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民委兼职委员单位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为少数民族办好事实事和联系帮扶少数民族聚居嘎查村活动的通知》(包府办发〔2014〕84号)要求,市民委兼职委员单位积极开展帮扶少数民族地区活动,全年共投入各类资金25.19亿元,完成帮扶项目204项,涉及医疗卫生、文体活动、扶贫开发、土地整理、道路建设、教育发展、科技帮扶、权益保障、招生就业、安全用水、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有力地推动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市政府决定对2014年度开展帮扶活动成绩突出的市国税局等20个先进单位和黄昌帆等4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开拓创新,推动我市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取得新成绩。各兼职委员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要求认真开展好2015年帮扶活动,为改善我市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做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市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帮扶少数民族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2015年2月10日
附件
市民委兼职委员单位帮扶少数
民族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民族地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20个)
市国税局 市科技局
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市规划局
市水务局 市农牧业局
市林业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体育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统计局 市扶贫办
市教育局 市外事办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中国人民银行包头市中心支行
二、先进个人(40名)
黄昌帆 王子成 侯乐丰 偶燕铁 张延民 王勇灵
郝 强 邵 杰 梦晓军 李喜乐 *** 武文清
王 伟 周志明 郭 键 崔 林 白世君 赵永胜
王艳梅 李福荣 孟瑞丽 李英杰 王 震 马国栋
秦文兵 暴 洁 桑 洁 飞 岭 王建军 张洪波
孙 静 孟令春 韩丽蓉 韩国仁 钱淑颖 梁际新
刘建军 张建文 赵治琪 哈斯巴雅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