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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党员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二、全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搞好自查自纠,确保不碰纪律红线。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加大惩戒问责力度,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对节日期间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违规违纪问题典型、突出的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各地各部门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途径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电话:12388,4607162,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举报电话:4606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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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纪委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狠刹节日不正之风的通知

  • 发布部门: 中共呼和浩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14.12.25
  • 实施日期:2014.12.25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纪检


呼和浩特市纪委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狠刹节日不正之风的通知



各旗县区党委、纪委,市各委办局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
  元旦、春节将至,为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切实纠正“四风”,狠刹公款购买赠送贺卡、年货节礼等不正之风,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两节期间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发出如下通知。
  一、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党员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二、全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搞好自查自纠,确保不碰纪律红线。同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责任,加大惩戒问责力度,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形式对节日期间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违规违纪问题典型、突出的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各地各部门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新闻媒体、网站等途径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市纪委监察局信访举报电话:12388,4607162,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举报电话:4606437。

中共呼和浩特市纪委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