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报送与北京对口支援蒙医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和设备配置需求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 发文字号:内卫蒙字[2009]1203号
- 发布日期:2009.12.31
- 实施日期:2009.12.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中医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报送与北京对口支援蒙医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和设备配置需求的通知
内卫蒙字[2009]1203号
各盟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区与北京市蒙医中医对口支援和技术协作工作,根据我区与北京市蒙医中医对口支援协议,由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统一安排北京市各级中医医院对我区蒙医中医医疗机构进行帮扶。同时,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蒙医中医医院服务水平,完善医疗设备配置,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与当前医学科技发展相适应的医疗服务,拟与北京有关部门联系,对口支援部分先进的诊疗设备。
请各盟市卫生局组织本地区旗县级以上公立蒙医中医医院,按照医院发展需要和重点专科专病建设要求,报送医院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名称和本院所需先进医疗设备配置要求。盟市卫生局将各蒙医中医医院需求汇总后,于1月8日前报送内蒙古自治区蒙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石海燕
联系电话:0471—6944929、6939270(传真)
E—mail:nmgshy@yahoo.com.cn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