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禁止赌博条例 失效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 发布日期:1987.09.22
-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禁止赌博条例>的决定》(发布日期:1997年9月24日 实施日期:1997年9月24日)修正
- 实施日期:1987.09.22
- 时效性: 失效
-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禁止赌博条例>的决定》(发布日期:1997年9月24日 实施日期:1997年9月24日)修正
- 效力级别: 省级地方性法规
- 法规类别: 公安综合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禁止赌博条例
(1987年9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为禁止赌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