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监理站关于参加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暨专业文书写作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质量监督管理站
- 发文字号:内农机监[2018]23号
- 发布日期:2018.10.10
- 实施日期:2018.10.1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财政综合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监理站关于参加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暨专业文书写作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内农机监[2018]23号
各盟市农机监理所: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根据《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印发2018年度培训班计划的通知》(农机科﹝2018﹞7号)精神,定于2018年10月(2018年中国国际农机展期间)在武汉举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暨专业文书写作培训班。培训期间解读农机安全监理法规规章以及法律文书的写作,为了使全区农机安全监理系统的业务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和掌握新的法规规章要求,更好地履行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自治区农机监理站决定组织全区农机监理系统相关人员参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实施暨专业文书写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教材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10月26日—28日,25日报到。
地点:详细地点和交通信息另行通知。
二、参会人员
自治区农机监理站相关人员;各盟市农机监理所领导、业务领导、业务骨干或旗县站长。
三、培训内容
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
2.农机购置补贴规范操作要领。
3.农机安全监理法规规章解读。
4.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报告编写。
5.农机推广常用文体和新闻写作。
6.参观2018中国国际农机展(2018秋季全国农机展)。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班收取培训费138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培训班不安排接站,请自行前往。
(三)为便于安排食宿,请于10月10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自治区农机监理站。
(四)请参训人员于10月15日前,将培训费汇至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汇款备注“武汉培训”,培训时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财务章)换取发票。
开户名称: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
开户账号:1122030104000428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双井支行。
(五)汇款业务联系人郭长磊(010-59198619)、李洪英(010-59198620)。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监理站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