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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玉伟辞去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 发布部门: 通辽市人大(含常委会)
  • 发布日期:2017.09.01
  • 实施日期:2017.09.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人事管理

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王玉伟辞去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17年9月1日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内党干字〔2017〕74号)文件及市委(通党干字〔2017〕20号)文件精神,因年龄原因和本人申请,通辽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玉伟辞去通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申请,报通辽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