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关于统一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和关于印发行政强制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 发文字号:内卫监字[2012]933号
- 发布日期:2012.08.17
- 实施日期:2012.08.1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税收征管综合规定行政判决裁定与法律文书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关于统一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和关于印发行政强制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内卫监字[2012]933号
各盟市卫生局,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卫生监督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统一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通知》(内政法发〔2012〕5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强制文书〉(示范文本)的通知》(内政法发〔2012〕7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