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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大常委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发布部门: 包头市人大(含常委会)
  • 发布日期:2017.11.27
  • 实施日期:2017.11.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招工与就业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研究会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等情况。

  2、男,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包头市常住户口;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或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服从安排,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自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8日。

  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相片2张。

  2、报名地点: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治部(九原区开元大街1号党政大楼E603室)。

  3、联系电话:5616034 张哲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1、经面试后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2、工资福利待遇: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后工资为每月3000元。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