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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包卫计委办发[2018]4号
  • 发布日期:2018.01.16
  • 实施日期:2018.01.1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卫生综合规定


包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包卫计委办发〔2018〕4号)



各旗县区卫计局、稀土高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中心: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2018年1月9日下午4:00召开的流感防治视频会议精神,为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流感防控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属地责任

  各旗县区卫计局要强化属地责任,高度重视流感防控工作,做好源头控制措施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充分发挥基层阵地作用,按照会议安排布署要求,切实做好流感防控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

  开展健康知识宣教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流感防控知识,指导广大群众做好个人防护。组各旗县区卫计局要尽快组织开展《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18版)基层医务人员全员培训,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早期识别、早期诊断、早期对症施治的能力,做好资料收集留存,于1月 24日前将宣传和培训总结报送市卫计委基层卫生管理科。


  三、做好流感防治

  (一)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作用,积极做好明确诊断流感患者常规诊疗工作。向上积极争取对口支援、医联体、医共体等上级技术协作医院指导、支持,向下培训指导嘎查村卫生室做好流感病例的早发现和早报告,形成至上而下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对疑似流感重症患者要做好指导和转诊工作。

  (二)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认真梳理辖区签约人群的健康特点,加强对重点人群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有针对性的推送流感防治信息,加强对签约人群的日常生活防护和指导。

  (三)基层医疗机构要采购备足流感防治用药,特别是要保证抗病毒药物及时足量供应。

包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