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市玉米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玉米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内政办字〔2017〕2号),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全市玉米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联席会议(下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石艳杰 副市长
成 员:***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韩梅花 市粮食局局长
张玉兰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文君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鄂尔多斯支行行长
王志忠 鄂尔多斯银监分局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办公室成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负责审定各项制度,审批自治区级信用担保基金规模、补充基金额度、旗区参加市级信用担保基金的企业名单和基金代偿等事宜。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基金的事务管理,制定实施各项制度、考核办法;整理、汇总旗区上报的信用保证基金参加企业名单和基金代偿事项;监督全市基金使用情况,对参加信用保证基金企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今后,除市领导外,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联席会议自行调整,不另文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市玉米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鄂府办发〔2018〕12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玉米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内政办字〔2017〕2号),根据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全市玉米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联席会议(下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集人:石艳杰 副市长
成 员:***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韩梅花 市粮食局局长
张玉兰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文君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鄂尔多斯支行行长
王志忠 鄂尔多斯银监分局局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办公室成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负责审定各项制度,审批自治区级信用担保基金规模、补充基金额度、旗区参加市级信用担保基金的企业名单和基金代偿等事宜。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负责基金的事务管理,制定实施各项制度、考核办法;整理、汇总旗区上报的信用保证基金参加企业名单和基金代偿事项;监督全市基金使用情况,对参加信用保证基金企业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今后,除市领导外,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联席会议自行调整,不另文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2月8日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