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专项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鄂尔多斯市政府
- 发文字号:鄂府办发[2018]20号
- 发布日期:2018.03.16
- 实施日期:2018.03.1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各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专项调查统计(下称火炬专项统计)是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备案的科技部门专项统计调查项目之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支撑新时期火炬工作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于2017年2月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后,开始实行科学技术部火炬专项统计调查制度。为进一步做好火炬专项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及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国函〔2017〕17号)以及科学技术部对升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相关管理要求和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一区四园”总体布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称高新区)包含东胜经济科教(轻纺工业)园区、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和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云计算产业园、科教孵化园、产业拓展园)三部分。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惯例,高新区火炬专项统计范围也为此三部分。
二、具体职责
根据批复范围和火炬专项统计工作需要,涉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如下。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火炬专项统计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火炬专项统计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工作,督促其它相关单位定期提供相关数据和报表;负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统计月报表、综合统计快报表、综合统计年报表等数据的汇总、分析和报送;负责企业火炬专项统计年报表的审核工作。
东胜区人民政府:负责督促东胜区统计局确定东胜区纳入火炬专项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并于每月24日前提供本批企业上月及截至上月累计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总额、利润总额、实际上缴税费和从业人员期末数的汇总表,提供年度东胜区全社会从业人员数据,协助高新区核算三个区域的季度生产总值、第二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和第三产业增加值数据;督促东胜区科学技术局每月20日前提供纳入火炬专项统计的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除外)上月及截至上月累计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总额、利润总额、净利润、实际上缴税费、从业人员期末数和新增就业人员数的汇总表,通知和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完成火炬专项统计年报表,提供年度东胜区全社会专利申请受理和申请受理发明专利数据。
东胜经济科教(轻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每月20日前提供各自园区截至上月累计的财政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固定资产投资额及辖区纳入火炬专项统计企业净利润的数据;配合东胜区统计局和科学技术局,完成辖区纳入火炬专项统计的企业月报表报送相关工作;配合高新区,完成辖区纳入火炬专项统计的企业的年报表报送相关工作;提供年度园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内部支出的数据。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东胜区每季度的生产总值、第二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和第三产业增加值数据;提供年度东胜区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数据等。
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协调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根据实际情况,在每年高企年报中将东胜经济科教(轻纺工业)园区和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属区域调整到高新区中统计。
三、相关要求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沟通,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专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火炬专项统计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一步健全相关统计工作制度和内部考核管理制度,形成稳定、长效的工作联动机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专项调查统计工作的通知
(鄂府办发〔2018〕20号)
各有关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专项调查统计(下称火炬专项统计)是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备案的科技部门专项统计调查项目之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支撑新时期火炬工作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于2017年2月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后,开始实行科学技术部火炬专项统计调查制度。为进一步做好火炬专项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涉及范围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批复》(国函〔2017〕17号)以及科学技术部对升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相关管理要求和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一区四园”总体布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称高新区)包含东胜经济科教(轻纺工业)园区、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和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云计算产业园、科教孵化园、产业拓展园)三部分。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惯例,高新区火炬专项统计范围也为此三部分。
二、具体职责
根据批复范围和火炬专项统计工作需要,涉及相关部门和单位职责如下。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火炬专项统计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火炬专项统计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工作,督促其它相关单位定期提供相关数据和报表;负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统计月报表、综合统计快报表、综合统计年报表等数据的汇总、分析和报送;负责企业火炬专项统计年报表的审核工作。
东胜区人民政府:负责督促东胜区统计局确定东胜区纳入火炬专项统计的规模以上企业,并于每月24日前提供本批企业上月及截至上月累计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总额、利润总额、实际上缴税费和从业人员期末数的汇总表,提供年度东胜区全社会从业人员数据,协助高新区核算三个区域的季度生产总值、第二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和第三产业增加值数据;督促东胜区科学技术局每月20日前提供纳入火炬专项统计的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除外)上月及截至上月累计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出口总额、利润总额、净利润、实际上缴税费、从业人员期末数和新增就业人员数的汇总表,通知和指导高新技术企业完成火炬专项统计年报表,提供年度东胜区全社会专利申请受理和申请受理发明专利数据。
东胜经济科教(轻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和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管理委员会:负责每月20日前提供各自园区截至上月累计的财政收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固定资产投资额及辖区纳入火炬专项统计企业净利润的数据;配合东胜区统计局和科学技术局,完成辖区纳入火炬专项统计的企业月报表报送相关工作;配合高新区,完成辖区纳入火炬专项统计的企业的年报表报送相关工作;提供年度园区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内部支出的数据。
市统计局:负责提供东胜区每季度的生产总值、第二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和第三产业增加值数据;提供年度东胜区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数据等。
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协调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根据实际情况,在每年高企年报中将东胜经济科教(轻纺工业)园区和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属区域调整到高新区中统计。
三、相关要求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加强沟通,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专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火炬专项统计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一步健全相关统计工作制度和内部考核管理制度,形成稳定、长效的工作联动机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6日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