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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3.04.30
  • 实施日期:2013.04.3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外商投资企业综合规定



呼伦贝尔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各外商投资企业:


  2012年,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坚定信心,积极探索,抢抓机遇,为全市利用外资实现稳定快速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今年,为了全面了解各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经营状况,根据商务部等国家六部、局《关于开展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3]84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合年检范围。对2012年12月31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就登记事项执行和变动、投资者出资、企业对外投资、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企业生产经营和企业财务、纳税及外汇等方面情况依法进行联合年检。


  2013年5月1日至6月27日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网上联合年检。6月27日实行集中办公,审核参检企业提交的书面材料。统一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集中受理企业年检(海拉尔区胜利大街市政府北楼,联系电话:8217409)。


  二、参检企业网上申报年检方式步骤


  1、登录商务部“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网站(http://www.lhnj.gov.cn),点击“在线注册”获取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首页的“网上年检”系统(www.nmgs.gov.cn),然后填写年检报告书并上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www.Safesvc.gov.cn)下载安装企业客户端,登陆外汇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直投系统),或由商务部联合年检网站链接至外汇局直投系统,填报年检数据。


  2、联合年检各部门通过“全国外商投资企业网上联合年检”网站(外汇部门、工商部门同时通过各自“网上年检”系统)对企业上报的年检报告书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过网上年检系统反馈企业。初审通过的企业,即从相应网站下载打印《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与其他年检材料一并分别提交联检各部门办理复审、加盖年检公章手续。如初审结果为“退回修改”,企业则对网上年检报告书做相应补充修改后再申报,直至通过为止。


  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联合集中办公时间内参加年检的企业,必须在6月30日前从相应的网站下载打印《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与其他年检材料一并分别报送各联合年检部门办理年检。凡逾期未办理年检的,又没有经过批准的企业将依法予以处罚,直到吊销营业执照。


  三、企业应提交的年检书面材料


  (一)商务主管部门


  1、年检报告书


  2、2003年新版批准证书副本和副本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验资报告复印件(仅限应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企业提交)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预审意见单(网上下载打印)


  2、年检报告书(网上下载打印)


  3、企业指定的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4、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5、经营范围中的项目,涉及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还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6、企业自查报告


  7、企业住所证明


  (三)财政部门


  1、年检报告书复印件


  2、财政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会计师事务所上一年度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统计部门


  1、联合年检报告书


  2、企业登记注册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3、2012年各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期末从业人员五项指标必须与报送统计局的生产经营情况报表中五项指标数据相一致,否则不予通过年检。


  (五)外汇管理部门


  2013年外汇局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将继续鼓励外商投资企业通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办理年检数据报送手续,提倡“谁审计、谁报送”的年检方式。对于通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代申报年检信息的企业,外汇局可暂不要求其提供纸质材料。


  1、2012年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


  2、经审核的2012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确认表和审核报告


  3、2012年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确认表取代原外汇收支情况表。该表仍由企业填写,注册会计师审核。


  同时,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外汇部分)已改用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确认表,相关信息将由外汇主管部门数据交换至商务主管部门,参检企业或代申报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无需在商务部联合年检系统中重复报送外汇部分数据


  (六)国税、地税(各一套)


  1、年检报告书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税务登记表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企业登记注册满一个会计年度的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


  (七)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经营情况通过呼伦贝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首页的“网上年检”系统申报后,由工商部门单独年检)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随年检报告书打印并加盖分支机构企业印章)


  3、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4、隶属企业上一年度已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隶属企业印章)


  5、经营范围中的项目,涉及到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还须提交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分支机构企业印章。


  四、年检标准和处罚措施。


  参检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数据缺漏或与审计报告不符的,联检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否则不予受理年检;无经营场所、无实际进资和无经营活动的,联检部门将核实其原因,无正当理由的,不予通过年检;未按审批期限按期出齐注册资本的,联检部门将严格把关,按规定要求企业出资或办理变更手续;不按时申报年检,不如实申报年检数据或在生产经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各联检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五、联合年检各部门联系人及电话:


  商务局:郭纪伟电话:8296222/13019517993


  工商局:呼斌电话:8668030/15947765788


  建华电话:8668015/13848089887


  财政局:李霞电话:8252858/13804700111


  国税局:张雪萍电话:8207930/13704703898


  地税局:孟宪国电话:8578036/13804709279


  统计局:王元奎电话:8217740/13804701617


  阿娜尔电话:8217740/15947202000


  外汇局:菊彦文电话:8262995/15540086191


  郭昊电话:8262806/13948509665


  


  呼伦贝尔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室


201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