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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16.07.08
  • 实施日期:2016.07.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政纪党纪


中共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呼党组通[2016] 18号)要求,要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为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的重要性
  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力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党章对基层党组织任期作出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进行换届选举,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各级基层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从严从实抓好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工作。

  二、要对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按期换届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基层党组织同时进行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一年内没有换届的;任期届满,延期超过一年以上没有换届的。要逐一排查、摸清底数,查明情况、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整改措施。

  三、抓紧整改存在的问题
  对没有按期换届的基层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制定工作方案,区别不同情况,明确换届时间进度,督促指导其抓紧换届。对党组织软弱涣散的,要先整顿再换届;对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采取选派、兼任等方式,抓紧配备后进行换届;对因党员分散或流动党员多,达不到换届选举规定人数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条件组织换届。要求在2 0 1 6年年底前完成整改。

  四、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强化严格按党章党规办事的意识,使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真正严起来。上级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为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创造有利条件,采取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换届规定。要把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作为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内容。基层党组织任期届满前,要主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换届请示;需延期换届的,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上级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程序规定,组织换届业务培训,加强具体指导。
  要严肃工作纪律和换届纪律,对不严格执行规定、不按期换届的,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及其负责人责任。

  五、切实加强督导检查
  要把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专项检查作为“两学一做”督导的重要任务,确保全市基层党组织按期完成换届整改任务。
  1.督导开展排查。要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换届排查情况全面掌握,在面上掌握排查整体情况的同时,深入点上了解具体情况,针对难点问题指导基层党组织分析原因和提出整改措施。
  2.紧盯具体问题。要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抓好整改,督导制定基层党组织换届整改工作方案,共同研判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化、精准化整改意见。
  3.严把各项要求。确保2 0 1 6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相关工作长效机制,切实保证基层党组织任期制度、换届选举制度真正落实。对于那些不重视专项检查、不配合督导的和不严格执行规定、不按期换届的,要敢于动真碰硬,及时批评指正;对工作进度迟缓、任务落实仍然不到位的党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要向其上级党组织和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反映,视情节轻重严肃追究责任。

  六、从严把握专项检查进度和有关要求
  1.排查和整改阶段时间要求。11月20日前,基本完成对所属基层党组织的专项检查任务,包括排查、整改、健全机制筹工作情况。
  2.整改攻坚阶段时间要求。11月底开始,要集中对专项检查后还未换届的基层党组织进行攻坚,逐个梳理存在的问题,制定专门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进度表,确保将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在年底前整改到位。
  11月10日前向呼市司法局机关党委报送本单位排查整改工作情况总结。(包括排查情况、整改情况和整改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成效和建议等)及专项检查统计表(见附件)。
  联系人: 吴燕  联系电话: 4971977

  附件: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专项检查统计表(略)

中共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党组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