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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转发农业部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 发文字号:内农牧机发[2003]123号
  • 发布日期:2003.12.31
  • 实施日期:2003.12.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农业科技与农机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转发农业部转发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内农牧机发[2003]123号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和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维护农机安全生产秩序,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前各项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农业部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


  农机安全生产是全国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各级农机部门要提高对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把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与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结合起来,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做好工作。自治区农机监理总站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要进行适时检查。在开展工作之前,各级农机主管及监理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图片、宣传材料、标语等宣传形式,采取组织宣传车、宣传员走集市、上广场、沿街巷、走乡串村等方式,多层次、多渠道进行深入宣传,使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顺利开展工作做好舆论准备。


  二、要把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与做好农机监理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结合起来。


  (一)要与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用运输车拖拉机安全管理的通告》精神结合起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用运输车拖拉机安全管理的通告下发后,全区各级农机部门为贯彻落实《通告》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大量工作尚待进一步贯彻落实。各地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要紧紧围绕《通告》精神,加大工作力度,《通告》中不受其他配套政策制约的工作要继续抓好落实。


  (二)要与创建“农机安全村”工作结合起来。2003年农业部在全国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村”创建活动,我区农机部门在创建活动中成效显著,全区有78个嘎查、村达到创建标准,成为农机安全示范村,为开展这项工作积累了经验。2004年,农机部门要继续把“农机安全村”建设做为工作重点,把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从源头上消除农机事故隐患,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要与提高农机监理队伍整体素质结合起来。抓好农机监理队伍建设,是做好农机监理工作的组织保障。农机监理工作要适应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意识的要求,必须加强自身素质建设。各级农机监理部门在进行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文明监理、优质服务”示范窗口活动;要认真落实我区农机监理部门的十项基本制度和两套法律文书,深化“整章建制”和“文明监理、文明执法”两个教育工作;要加大农机监理装备建设力度,从“软件”和“硬件”两个方面为农机安全监理工作创造条件。


  (四)要与贯彻全区农牧业工作会议及农机化专业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把农机监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紧抓实。


  附:农业部关于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略)


  


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