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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质监局关于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上报2013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文字号:内质监认发[2014]1号
  • 发布日期:2013.12.31
  • 实施日期:2013.12.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内蒙古质监局关于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上报2013年度工作总结的通知
(内质监认发〔2014〕1号)



各盟市质监局、各获证实验室:

  为全面掌握各实验室组织结构、人员、设备、资产等基本情况,了解2013年检验检测业务量及工作中的主要业绩、存在问题、对实验室管理的建议。请各实验室对2013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一、总结的主要内容

  (一)实验室的基本情况。实验室的人员数量及结构;总资产、现有检验仪器设备资产的台件数量和价值;资质认定的项目和参数。

  (二)2013年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检验结果质量控制情况,设备管理、检验检测运行情况,完成年度体系内审、管理评审的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和标准研发情况。

  (三)2013年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情况。检测服务的对象,检测的主要产品、项目的批次,出具检验报告的数量;客户对检验及服务的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

  (四)对自治区质监局实验室监督管理方面的意见。

  (五)2014年工作安排。


  二、填写信息调查表

  各实验室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填写,内容要全面,字迹要清晰,数据要准确。


  三、报送总结时间

  请各实验室务必于2014年2月20日前,将2013年工作总结和《实验室基本信息调查表》(见附件)报至当地盟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同时上报电子版。

  各盟市质监局要将本《通知》发至辖区内获证实验室,并于2014年3月10日前,将各检验实验室的工作总结和《基本信息调查表》进行汇总、统计、分析后统一上报认证评审处;自治区局直属技术机构可直接上报认证评审处。

  联 系 人:赵 慧

  认评处邮箱:nmgrzpsc@163.com

  联系电话:0471-3255567

  附件: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基本信息调查表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2月31日

  附件
  201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资质认定获证实验室基本信息调查表

序号

单 位

法 人 性 质

人员情况

仪器设备

完成任务

当年收入(万元)

总数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套数(台)

资产(万元)

批次

样品

台件

社会收取

政府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