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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征集第二届“国医大师”评选表彰工作建议的函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
  • 发文字号:内卫蒙字[2012]1420号
  • 发布日期:2012.12.31
  • 实施日期:2012.12.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奖惩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征集第二届“国医大师”评选表彰工作建议的函
内卫蒙字[2012]1420号



各盟市卫生局,内蒙古国际蒙医医院、内蒙古中蒙医医院,内蒙古民族大学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继承发扬中医药学和民族医药学,总结探索符合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规律的人才培养机制,营造名医辈出的良好氛围,弘扬大医精诚的医德医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等三部委拟开展第二届“国医大师”评选表彰活动。现就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征集各方建议及意见。请认真研究讨论,提出切实可行的书面建议及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3年1月10日(星期四)前传真到自治区卫生厅蒙中医药管理局,由蒙中医药管理局汇总后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岳红娟


  联系电话:0471—6944929(传真)



201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