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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汛期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发文字号:内卫计应急字[2018]345号
  • 发布日期:2018.07.19
  • 实施日期:2018.07.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防汛抗旱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汛期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卫计应急字[2018]345号



各盟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有关单位,内蒙古医科大学各附属医院:


  今年以来,我区气候状况总体偏差,天气形势复杂异常。进入主汛期,全区大部分地区经历连续降雨过程,局部地区发生洪涝灾害,自治区已经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未来几天,黄河内蒙古段仍有大到暴雨,防汛形势严峻。自治区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加强暴雨洪涝灾害防范工作,就做好当前防汛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相关部署,做好我区主汛期卫生应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防汛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杜绝侥幸松懈心理,就度汛准备、灾害应对、应急保障、医疗卫生机构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检查、落实,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二、全面排查隐患,做好应急准备


  各地区、各单位要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对各类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进行检查评估,及时作出调整和完善,确保预案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强化卫生应急队伍建设,要从实战要求出发,做好防汛卫生应急物资、药品、器械的储备,确保关键时候用得上、足够用,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严肃防汛工作纪律,坚持应急值守


  各盟市要加强与气象、民政、水利等部门的沟通会商,主动获取汛情、灾情和天气变化等信息,做好各项准备和应对。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技术人员值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处置。对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严格落实责任,科学实施救援


  当发生灾害时,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和应急队伍。医学救援要做到“六同步”,即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健康教育、物资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同部署同安排。医疗救治要落实“三到位”,即“洪水到哪里,灾民到哪里,抢险队伍到哪里,医疗保障就到哪里”。卫生防疫要做到“三落实”,即疾病预防控制、爱国卫生运动环境整治、卫生防病宣传措施要同步跟上。同时,做好救灾部队、武警官兵和各类救援人员医疗保障服务,保持其战斗力。


  五、强化宣传教育,做好自救他救


  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群众卫生防病知识,引导群众养成“不喝生水、不食病死动物,不食水淹过食物”的良好卫生习惯,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以电视、广播、手机短信、微信等多种形式,普及急救知识,提高自救和他救技能。


  


2018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