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打印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赤峰市林西东台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部门: 赤峰市政府
  • 发文字号:赤政办字[2018]82号
  • 发布日期:2018.08.27
  • 实施日期:2018.08.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水库水坝管理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赤峰市林西东台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赤政办字〔2018〕82号)



有关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成立赤峰市林西东台子水库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汪国森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昭日格图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郭玉强  市水利局局长
  付守利  林西县人民政府县长
  潘存国  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旗长
  房 瑞  翁牛特旗人民政府旗长
  成 员:金 仓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国栋  市发改委副主任
  王占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金玉  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洪新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敬民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颖达  市国土局副局长
  于国军  市住建委副主任
  刘海中  市交通局副局长
  何明江  市水利局副局长
  傅革治  市农牧业局副局长
  曹显军  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云国  市文新广局副局长
  白占柱  市信访局副局长
  任 海  林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宋达夫  克什克腾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郭泽民  翁牛特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昭日格图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林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海、克什克腾旗副旗长宋达夫、翁牛特旗副旗长郭泽民、市水利局副局长何明江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林西县东台子水库管理办公室王振林、石珉担任。

  二、有关要求
  (一)领导小组负责依据国家有关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地面附着物征收、拆迁政策及库区移民政策,做好水库淹没区动迁及补偿工作。负责监督拆迁工作人员有关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移民安置、突发事件处置、法律援助等工作。
  (二)林西县、克什克腾旗、翁牛特旗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名单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做好东台子水库征地移民各项工作。
  (三)除市领导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因工作需调整的,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市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2018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