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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辖范围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发文字号:内工商外字[2015]130号
  • 发布日期:2015.07.03
  • 实施日期:2015.07.0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辖范围的通知
(内工商外字〔2015〕130号)



各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为促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切实简政放权、方便企业,充分发挥被授权局登记管理职能,自治区工商局决定调整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辖范围。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依法由自治区工商局登记。其余外商投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被授权局登记管辖。


  二、自治区工商局将在全区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工作会议期间办理上述企业迁移手续,请相关登记机关配合做好档案迁移工作。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本通知同时作为各被授权局授权文件的补充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7月3日

  附件:移交企业名单

序号注册号企业名称
1150000400000105内蒙古源源能源集团金源里井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150000400001719诺迪科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3企独蒙总字第000973号内蒙古旗泰化工有限公司
4企合蒙总字第000956号内蒙古罕山羊产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