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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3]48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电[2013]4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全市各族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节俭、文明、廉洁的节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基层做好关心群众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即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作风,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要集中检查各项社会保障、救助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安排好优抚对象、灾区群众、低保户、五保户、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众生活。要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困难地区、困难家庭、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精心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文化生活,广泛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创造良好的节日文化环境。
二、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完善重要商品应急调控预案,加强产运销衔接,保证节日商品市场供应充足。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管理,严厉查处发布虚假信息、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保持节假日期间商品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保障煤电油气等能源产品稳定供应,切实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等工作。
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化工、冶金和特种设备等行业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和专项治理整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开展对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和督查,严防发生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公路交通运输部门要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增加运力供给,改进服务质量,强化交通安全执法,做好交通疏导管控,尤其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确保春运安全。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防范措施,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各单位要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失火、失窃及其它安全事故。
四、着力维护好社会稳定大局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第一责任要求,切实维护好首府繁荣发展的稳定大局。要将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放在核心位置,着力做好信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加大对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农民工讨薪等热点信访问题的排查力度,充分掌握情况,积极化解矛盾。针对节日期间“两抢一盗”、制假售假、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易发多发情况,集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重点地区安全防范,严防节日期间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和捣乱破坏活动。要加强交通组织管理,加大对酒后驾车、乱停乱放等行为的整治力度。
五、倡导节俭文明过节新风
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中发〔2013〕13号)以及自治区和我市的相关制度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按照中央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购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指示精神。严禁各级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当好表率,并加强对配偶、子女和下属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坚持抵制不正之风,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和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节日期间出现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七、明确工作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上述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要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对重点工作、重要措施要一件一件地督办、一件一件地落实,确保中央、自治区要求和本通知精神落实到实处。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党委、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办发电[2013]48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电[2013]48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全市各族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节俭、文明、廉洁的节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基层做好关心群众工作
各级党委、政府要结合即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作风,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要集中检查各项社会保障、救助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安排好优抚对象、灾区群众、低保户、五保户、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家庭等困难群众生活。要深入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特别是困难地区、困难家庭、困难群众,开展走访慰问、专项救助、送温暖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精心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文化生活,广泛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活动,创造良好的节日文化环境。
二、保障节日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预警,完善重要商品应急调控预案,加强产运销衔接,保证节日商品市场供应充足。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和管理,严厉查处发布虚假信息、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保持节假日期间商品价格特别是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加大产品质量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保障煤电油气等能源产品稳定供应,切实做好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油、供气、供暖等工作。
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烟花爆竹、化工、冶金和特种设备等行业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和专项治理整顿,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严格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措施,开展对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和督查,严防发生重特大人员伤亡事故。公路交通运输部门要完善春运工作协调机制,增加运力供给,改进服务质量,强化交通安全执法,做好交通疏导管控,尤其要进一步完善春运应急预案,加大交通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确保春运安全。完善气象信息预报预警机制,制定应急防范措施,严防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各单位要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失火、失窃及其它安全事故。
四、着力维护好社会稳定大局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落实第一责任要求,切实维护好首府繁荣发展的稳定大局。要将矛盾排查调处工作放在核心位置,着力做好信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各类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加大对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农民工讨薪等热点信访问题的排查力度,充分掌握情况,积极化解矛盾。针对节日期间“两抢一盗”、制假售假、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易发多发情况,集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重点地区安全防范,严防节日期间发生暴力恐怖袭击事件和捣乱破坏活动。要加强交通组织管理,加大对酒后驾车、乱停乱放等行为的整治力度。
五、倡导节俭文明过节新风
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中发〔2013〕13号)以及自治区和我市的相关制度规定,带头厉行勤俭节约、移风易俗、文明过节。按照中央规定,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购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将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公车私用。进一步减少、简化各类茶话会、联欢会,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经营性文艺晚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肃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六、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指示精神。严禁各级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参与赌博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当好表率,并加强对配偶、子女和下属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坚持抵制不正之风,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财政部门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和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节日期间出现的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对典型问题及时通报曝光。
七、明确工作责任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上述工作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要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对重点工作、重要措施要一件一件地督办、一件一件地落实,确保中央、自治区要求和本通知精神落实到实处。
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
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办公厅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31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