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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日期:2018.10.08
  • 实施日期:2018.10.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有关单位:


  第二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18年11月14日—18日在深圳市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展会的主题是“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充分利用深圳“高交会”搭建的展示交流平台,加强国际、国内科技交流与合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将组团参加本次高交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交会组织与服务机构


  自治区科技厅牵头负责本次深圳高交会内蒙古展团的组织工作,内蒙古科技会展中心具体承办。


  二、参会安排


  1.各参会单位将本地区、本单位参会人员名单于2018年10月19日前按要求报送至内蒙古科技会展中心,用于办理参会证件。


  2.报到、证件领取时间:11月12-13日。


  3.展览时间:11月14-18日。


  4.住宿及交通安排:内蒙古代表团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三、联系方式


  1.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李艳丽


  联系电话:0471-6913143


  2.内蒙古科技会展中心


  联系人:王胜楠、刘龙


  联系电话:13674889145、15904891072


  电子信箱:nmgkjt008@163.com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