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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全区语言资源保护与经典诵读培训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 发文字号:内教语函[2016]15号
  • 发布日期:2016.09.01
  • 实施日期:2016.09.0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语言文字综合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举办全区语言资源保护与经典诵读培训的通知
(内教语函〔2016〕15号)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教育局:

  经研究,定于2016年9月在呼和浩特举办全区语言资源保护与经典诵读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国家语保工程项目及我区语保工程实施目的意义;

  (二)经典诵读与语言资源保护的关系及应用;

  (三)地方方言在经典诵读中应用案例分析与实训。


  二、培训对象

  各盟市及有关旗县(市区)汉语言文字骨干人员、中小学诵读辅导骨干教师(具体名额见附表)。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6年9月23日至29日,23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呼和浩特市碧俪宫大酒店(呼和浩特市海拉尔东路,呼市土中对面)。


  四、其它事宜

  (一)请各盟市按照培训名额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并于9月10日前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处邮箱(1826516729@qq.com)。

  (二)参加培训人员培训期间食宿费用及培训费用由自治区教育厅承担,其它差旅费由派出单位承担。

  联系人:蔡玛丽,电话:(0471)2857013(传真),15661028886。

  附件:1.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表

  2.参加培训回执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6年9月1日

  附件1
  参加培训名额分配表

盟市

名额

呼和浩特市

6

包头市

6

呼伦贝尔市

5

兴安盟

5

通辽市

6

赤峰市

5

锡林郭勒盟

5

乌兰察布市

6

鄂尔多斯市

6

巴彦淖尔市

6

乌海市

3

阿拉善盟

2

满洲里市

2

二连浩特市

2

合计

65



  附件2
  参加培训回执

  报送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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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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