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互联网政务平台自查整改情况的函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 发文字号:内质监科信函[2017]492号
- 发布日期:2017.12.11
- 实施日期:2017.12.1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民事诉讼管辖互联网+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互联网政务平台自查整改情况的函
内质监科信函[2017]492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我局结合现有“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政务云平台-行政许可业务管理系统”、“内蒙古自治区质监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依据《关于全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检查情况的通报》(国办函〔2017〕115号)所提出的问题,对照检查指标,进行了逐一排查。现将自查工作报告如下:
一、系统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政务云平台-行政许可业务管理系统,开始建设于2015年12月1日,2016年4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该系统包括了行政办事大厅、审核中心、产品质量监督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计量处、认证监管处、政策法规处、办公室、党组9个部,涉及到工业品生产许可、食品相关产品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许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资格许可、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许可、特种设备变更许可、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许可证许可、计量考核标准许可证许可、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许可证许可12个项目。
自上线运行到现在,行政审批系统一共处理1969家企业的申报业务,共43217条行政审批业务,平均每个工作日处理95条行政审批业务。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作为质监系统的唯一宣传平台,目前我局网站共开设政务公开、网上办事、在线服务、公众参与、质监视频、专题专栏、业务直通车等7大类85个分类栏目,为宣传质监工作文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自查情况
(一)平台功能自查情况。依据全国互联网政务平台检查指标,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业务管理系统,统一部署在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站,并设有网上办事专栏,业务分类清晰,可通过办事指南、表格下载栏目,了解办事须知;系统登录通过场景式服务可直接进行用户注册及在线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业务,办理过程及结果,可通过门户网站中办理结果栏目进行查询。
内蒙古质监局门户网站中的业务咨询和在线投诉中,2017年收到业务咨询23条,全部能够做到当日收到当日处理。在线投诉收到6条,全部转交12365投诉举报中心。网站内搜索分为两部分,一是站内综合搜索,能够实现站内所发布的信息的搜索。二是办事大厅内信息搜索,能够做到办事业务指南流程等信息的搜索。
(二)服务事项自查情况。依据全国互联网政务平台检查指标,对照服务事项指标中提到的要素全面性、内容准确性、流程清晰度、材料明确性和附件实用性的要求,对我局行政许可业务管理系统和内蒙古质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认真排查,并按照检查要点内容全部完善了信息。
三、下一步工作
通过本次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自查,使我局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有了新的认识,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要求,我局将在下一步工作中,提高行政许可业务管理系统的服务功能,开发行政许可业务管理系统手机APP功能,推动质监行政体制改革,优化行政业务流程,全面提升质监效能。做到展示形象一流、服务管理一流、技术水平一流。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