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 已被修改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
- 发文字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5号
- 发布日期:1996.07.27
- 实施日期:1996.10.01
- 时效性: 已被修改
-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的决定》(发布日期:2003年11月30日 实施日期:2003年11月30日)修改
- 效力级别: 省级地方性法规
- 法规类别: 罚没收入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35号)
1996年7月27日
内蒙古自治区规章设定罚款限额规定
(1996年7月2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