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正文阅览
转第
下载 打印
保留字段信息
页面宽度(px):

页面宽度范围为200至2000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关于李村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内国资党发[2017]54号
  • 发布日期:2017.05.19
  • 实施日期:2017.05.19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离休退休退职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关于李村同志免职退休的通知
内国资党发[2017]54号



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有关规定,李村同志达到退休年龄,免去李村同志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提名免去李村同志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退休。


  请予办理相关手续。


内蒙古自治区国资委党委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