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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力抓好粮食收购。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市场引导作用和地方贸易、加工企业主力军作用,建立健全玉米收购信贷保证基金运作机制,在信贷主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信贷门槛和成本,简化信贷程序。探索扩大品种范围,引入商业金融机构,将更多企业纳入基金支持对象,放大基金效应。提高粮食运输能力,加大与经信、交通等部门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开通粮食公路运输绿色通道,降低粮食运输成本。
2.促进粮食产销协作。积极组织参加各类粮洽会,走出去精准对接市场,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合作,畅通粮食外销渠道,形成购储运销联动开放格局。
3.加强地方储备管理。完善盟级储备粮管理运行机制,压实各旗储备责任,继续推进储备与加工企业结合,加强各级储备粮管理。
4.增强市场保供能力。按照盟市长责任制考核要求,加大“放心粮油”工程推进力度,扩大“放心粮油”供应网点覆盖范围,构建示范加工企业、主食厨房、配送中心、批发市场和经销店为一体的“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加强粮食应急加工、储运、配送、供应企业管理。积极争取自治区“军民融合军粮供应保障创新示范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增强国防动员主副食保障能力。
5.强化粮食统计和信息预警监测。健全完善粮食流通统计调查体系,加强统计数据和粮油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全面准确掌握市场动态和流通整体情况,做好预期管理和舆情监控,定期发布粮油供求及价格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6.加强规划指导。研究出台粮食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各旗出台相应政策举措。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积极参加自治区粮食产业经济经验交流现场会。建立粮食产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报告制度,加强分析调度。
7.打造特色品牌。制定粮食品牌发展规划或指导意见,开展地域传统名牌、老字号等名优粮油产品的挖掘、开发、遴选工作,鼓励开发绿色优质营养健康粮油产品,推动注册、宣传、使用“三品一标”,创建驰名、著名品牌。
8.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自治区重点支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遴选,积极推进“产购储加销”一体化发展,鼓励推动粮食加工企业原料采购向上游延伸,与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产品向高端延伸,产业链向绿色循环延伸,营销链向终端延伸,带动核心产区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实现粮食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开展示范旗遴选,大力支持现代粮食产业(主食产业化)示范园区建设。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积极争取并加大会商协调力度,在用地、用电、信贷、税费、技改等方面,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千方百计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9.深入开展“内蒙古好粮油”行动。积极推荐申报“内蒙古好粮油”产品。制作“粮油健康消费指南”及优质粮油科普宣传资料,加大优质粮食品牌宣传。实施示范工程,指导各旗开展示范旗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着力支持具有优质粮油生产潜力的产粮、产油地区和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粮油加工企业,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10.进一步完善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协作,加快粮食质检中心实验室建设,逐步构建盟、旗联动的粮食质检体系。加快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协作机制,加强收获、入库、储存、销售和成品市场等各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和风险监测工作。
11.加快构建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制定出台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以现有农民合作社、粮油加工企业、收储企业为依托,整合盘活现有仓储设施等资源,集中改造提升并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推动节粮减损,促进粮食提质进档,增加种粮农民收益。建立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基地,传播爱粮节粮知识。
12.建立健全“优质粮食工程”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各旗推进情况的跟踪、调度、考核、验收指导,提高项目的落地和实施进度,对推进不力、不符合自治区和盟里要求的,暂停、核减、收回补助资金。加强项目储备,继续争取国家、自治区多方面政策支持。
13.认真开展自查。严格对照考核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粮食安全盟长(旗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找准薄弱环节,加强整改推进,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各项任务。
14.完善盟市考核体制机制。健全完善考核指标日常监控机制,建立责任制落实情况台帐制度,对各旗落实粮食安全工作情况开展季度评价,坚持平时监控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注重过程管理,提高考核真实性客观性。及时将考核结果上报盟委、行署。对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成绩突出的旗区在项目资金安排和粮食专项扶持政策上优先考虑。争取将粮食安全长期列入旗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15.突出抓好政策性粮食监管。建立政策性粮食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自治区部署适时开展一次全盟政策性粮食数量、质量大清查。敦促指导存储企业严格落实粮食出库政策,确保成交粮食及时出库。落实粮食巡查制度,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做好“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平台建设和服务工作。
16.加快粮食信用信息监管体系建设步伐。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在发改、市监部门信用体系内建立粮食企业信用信息模块,完善粮食企业名录,依法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
17.加快建设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争取盟级粮食交易分中心建设,并积极向各旗延伸,逐步建立在自治区平台联网体系下,具有电子交易、物流运输、金融服务等功能的综合性粮食电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着力建设“好粮油”网上销售平台,支持“好粮油”企业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
18.着力开展行业信息化建设。出台“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方案。在重点地方储备粮库实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粮情监测、业务管理、安防监控等智能化管理。建设盟级信息平台,按照搭建全盟粮食流通数据汇总的中枢,打造全盟粮食行业数据资源中心、智能决策中心、可视化会商中心的目标,力争实现与自治区联网。
19.进一步落实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粮食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增强“两个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理念。
20.加大安全储粮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加大“两个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推动跨旗区“两个安全”工作交叉检查。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加大问题整改跟踪落实和问责力度,对无法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暂停政策性粮食储存业务,吊销收购资格,直至整改到位,从根本上防范坏粮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
21.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全盟粮食行业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担当作为谋发展,履职尽责保粮安”大学习大讨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2.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行风政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实施办法,持之以恒整风肃纪,整治“四风”突出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3.切实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开展素质能力提升、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大干部职工培训力度,积极参加自治区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业务知识,增强业务本领,提高素质能力,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履职能力。加强调研,建立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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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盟粮食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布部门: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
  • 发文字号:阿署办发[2018]24号
  • 发布日期:2018.05.16
  • 实施日期:2018.05.1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粮食管理


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盟粮食流通工作要点的通知
(阿署办发〔2018〕24号)



各旗人民政府,开发区、示范区管委会,行署有关委、办、局:
  现将《2018年全盟粮食流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16日

  2018年全盟粮食流通工作要点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实现粮食流通改革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全盟粮食流通工作意义重大。粮食流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盟委行署安排部署和全区粮食流通工作会议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提高全盟粮食流通工作整体水平。
  一、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现粮食行业转型发展
  (一)深入推进玉米收储制度改革
  1.全力抓好粮食收购。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入市。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市场引导作用和地方贸易、加工企业主力军作用,建立健全玉米收购信贷保证基金运作机制,在信贷主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降低信贷门槛和成本,简化信贷程序。探索扩大品种范围,引入商业金融机构,将更多企业纳入基金支持对象,放大基金效应。提高粮食运输能力,加大与经信、交通等部门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开通粮食公路运输绿色通道,降低粮食运输成本。

  2.促进粮食产销协作。积极组织参加各类粮洽会,走出去精准对接市场,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合作,畅通粮食外销渠道,形成购储运销联动开放格局。
  (二)创新完善粮食宏观调控

  3.加强地方储备管理。完善盟级储备粮管理运行机制,压实各旗储备责任,继续推进储备与加工企业结合,加强各级储备粮管理。

  4.增强市场保供能力。按照盟市长责任制考核要求,加大“放心粮油”工程推进力度,扩大“放心粮油”供应网点覆盖范围,构建示范加工企业、主食厨房、配送中心、批发市场和经销店为一体的“放心粮油”供应网络。加强粮食应急加工、储运、配送、供应企业管理。积极争取自治区“军民融合军粮供应保障创新示范工程”建设项目,不断增强国防动员主副食保障能力。

  5.强化粮食统计和信息预警监测。健全完善粮食流通统计调查体系,加强统计数据和粮油价格监测预警分析,全面准确掌握市场动态和流通整体情况,做好预期管理和舆情监控,定期发布粮油供求及价格信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三)全力推进粮食产业发展

  6.加强规划指导。研究出台粮食产业发展规划,推动各旗出台相应政策举措。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积极参加自治区粮食产业经济经验交流现场会。建立粮食产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报告制度,加强分析调度。

  7.打造特色品牌。制定粮食品牌发展规划或指导意见,开展地域传统名牌、老字号等名优粮油产品的挖掘、开发、遴选工作,鼓励开发绿色优质营养健康粮油产品,推动注册、宣传、使用“三品一标”,创建驰名、著名品牌。

  8.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自治区重点支持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遴选,积极推进“产购储加销”一体化发展,鼓励推动粮食加工企业原料采购向上游延伸,与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产品向高端延伸,产业链向绿色循环延伸,营销链向终端延伸,带动核心产区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实现粮食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开展示范旗遴选,大力支持现代粮食产业(主食产业化)示范园区建设。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积极争取并加大会商协调力度,在用地、用电、信贷、税费、技改等方面,争取更多政策支持,千方百计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四)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

  9.深入开展“内蒙古好粮油”行动。积极推荐申报“内蒙古好粮油”产品。制作“粮油健康消费指南”及优质粮油科普宣传资料,加大优质粮食品牌宣传。实施示范工程,指导各旗开展示范旗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着力支持具有优质粮油生产潜力的产粮、产油地区和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粮油加工企业,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10.进一步完善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协作,加快粮食质检中心实验室建设,逐步构建盟、旗联动的粮食质检体系。加快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协作机制,加强收获、入库、储存、销售和成品市场等各流通环节粮食质量安全调查和风险监测工作。

  11.加快构建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制定出台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规范,以现有农民合作社、粮油加工企业、收储企业为依托,整合盘活现有仓储设施等资源,集中改造提升并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推动节粮减损,促进粮食提质进档,增加种粮农民收益。建立爱粮节粮宣传教育基地,传播爱粮节粮知识。

  12.建立健全“优质粮食工程”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各旗推进情况的跟踪、调度、考核、验收指导,提高项目的落地和实施进度,对推进不力、不符合自治区和盟里要求的,暂停、核减、收回补助资金。加强项目储备,继续争取国家、自治区多方面政策支持。
  二、夯实粮食流通转型发展基础,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五)扎实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13.认真开展自查。严格对照考核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切实抓好粮食安全盟长(旗长)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找准薄弱环节,加强整改推进,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各项任务。

  14.完善盟市考核体制机制。健全完善考核指标日常监控机制,建立责任制落实情况台帐制度,对各旗落实粮食安全工作情况开展季度评价,坚持平时监控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注重过程管理,提高考核真实性客观性。及时将考核结果上报盟委、行署。对考核反映出的问题,明确责任分工、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加强督查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成绩突出的旗区在项目资金安排和粮食专项扶持政策上优先考虑。争取将粮食安全长期列入旗区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六)狠抓粮食流通领域监管

  15.突出抓好政策性粮食监管。建立政策性粮食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按照自治区部署适时开展一次全盟政策性粮食数量、质量大清查。敦促指导存储企业严格落实粮食出库政策,确保成交粮食及时出库。落实粮食巡查制度,积极开展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突击检查,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式。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做好“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平台建设和服务工作。

  16.加快粮食信用信息监管体系建设步伐。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在发改、市监部门信用体系内建立粮食企业信用信息模块,完善粮食企业名录,依法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记录纳入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
  (七)加快推进粮食行业智能化建设

  17.加快建设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争取盟级粮食交易分中心建设,并积极向各旗延伸,逐步建立在自治区平台联网体系下,具有电子交易、物流运输、金融服务等功能的综合性粮食电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着力建设“好粮油”网上销售平台,支持“好粮油”企业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

  18.着力开展行业信息化建设。出台“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工作方案。在重点地方储备粮库实施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粮情监测、业务管理、安防监控等智能化管理。建设盟级信息平台,按照搭建全盟粮食流通数据汇总的中枢,打造全盟粮食行业数据资源中心、智能决策中心、可视化会商中心的目标,力争实现与自治区联网。
  (八)突出抓好安全储粮安全生产

  19.进一步落实安全储粮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粮食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切实增强“两个安全”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理念。

  20.加大安全储粮安全生产排查整治。督促企业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加大“两个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推动跨旗区“两个安全”工作交叉检查。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加大问题整改跟踪落实和问责力度,对无法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业暂停政策性粮食储存业务,吊销收购资格,直至整改到位,从根本上防范坏粮事件和安全生产事故。
  三、着力强化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粮食部门干部队伍素质

  21.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全盟粮食行业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担当作为谋发展,履职尽责保粮安”大学习大讨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2.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行风政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实施办法,持之以恒整风肃纪,整治“四风”突出问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23.切实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开展素质能力提升、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大干部职工培训力度,积极参加自治区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业务知识,增强业务本领,提高素质能力,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履职能力。加强调研,建立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