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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第二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 发布日期:2018.10.08
  • 实施日期:2018.10.0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第二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参展项目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有关单位:


  第二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将于2018年11月14日—18日在深圳市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为充分利用深圳“高交会”搭建的展示交流平台,加强国际、国内科技交流与合作,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将组团参加本次高交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要求


  本届高交会内蒙古展位由参展单位提出参展申请,经科技厅审核同意后,由参展单位根据审定的布展方案,自行布展,所需费用由参展单位自行承担。具体要求如下:


  1、每个参展单位申报面积不超过45平米,场地费3.08万元,搭建布展及相关费用由参展单位承担,参展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


  2、参展单位应提交相关布展方案,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8日。


  二、联系方式


  1.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


  联系人:李艳丽


  联系电话:0471-6913143、18847732193


  2.内蒙古科技会展中心


  联系人:刘龙


  联系电话:15904891072


  电子信箱:nmgkjt008@163.com


  附件:2018深圳高交会参展项目回执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