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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7年包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暨七校联合招聘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2017.04.14
  • 实施日期:2017.04.1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招工与就业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7年包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暨七校联合招聘会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人社局,中国包头高新技术人才市场,各高校:

  现将《2017年包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暨七校联合招聘会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17年包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暨七校联合招聘会活动方案

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14日

  2017年包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暨七校联合招聘会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加大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力度,努力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择业、用人单位选才用才创造条件,搭建交流平台,计划从4月下旬开始在包头市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月暨七校联合招聘会活动,特制定招聘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7年4月25日- 5月24日


  二、服务对象

  (一)2017年应届毕业和毕业五年内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家庭困难、蒙古语授课和残疾高校毕业生;

  (三)毕业五年内,有创业意愿或已经开始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送项目进校园等系列活动,积极有效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对有求职意愿的,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对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服务和项目,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对有培训意愿的,组织参加职业培训,提供技能鉴定服务;对有见习需求的,组织参加就业见习,帮助积累经验、提升能力。


  四、活动内容

  (一)政策宣讲进校园

  1.宣传国家、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印制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材料2万份,发放到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人社局、人才市场及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各高校。同时在包头广播电视台、包头日报开设专栏,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筛选优秀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

  2.开展“人社局长进校园”、“企业人事经理进校园”活动,为高校毕业生宣传就业创业政策,提供就业创业信息,指导高校毕业生求职,组织高校毕业生参观人力资源市场,提升高校毕业生能力,切实解决就业问题。

  (二)岗位对接进校园

  1.在内蒙古科技大学、中国包头高新技术人才市场和包头市人力资源市场同步举办专场招聘会,对高校毕业生分专业、分行业、分类别进行招聘。特别是针对家庭困难、蒙古语授课和残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促进活动,召开专场招聘会,重点推荐就业。招聘期间免费提供场地邀请企业入场招聘,在现场招聘期间开设服务台,为参加现场招聘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和法律服务。

  2.同步开展网络招聘活动,设立网络招聘会分会场,在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市高校毕业生信息服务平台、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人才E站开展网络招聘,同时组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对上网求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相应服务。

  3.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人社局在服务月期间与市人社局配套组织开展符合本地区实际、有针对性的现场招聘活动,积极组织高校毕业生入场招聘。

  4.各高校组织校企对接会。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各用人单位与学校进行协商洽谈,引导学校和企业开展订单式、冠名办班、顶岗实习、校企联合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对接,增强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就业的方向性。

  (三)创业服务进校园

  1.开展“典型宣讲进校园”活动。重点宣传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就业创业形势,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成才观和价值观,提高就业创业竞争力,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环境。

  2.落实创业政策,加强创业指导。对毕业5年内(含毕业年度)的大学生在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及其他创新创业平台内孵化的创业项目,给予场地前三年免费入驻、后两年减半的优惠政策。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组织参加创业培训,由知名企业家、风险投资人以及从事创业就业工作的专家对其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3.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依托包头市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包头市创业担保贷款云平台,落实好包头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支持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包府办发〔2017〕28 号),以更加优惠的扶持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

  4.多种渠道支持创业。拓宽多元化资金支持渠道,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等社会资本,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办法,以多种方式支持高校毕业生创业。开展创业项目进校园活动,让创业项目与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对接,拓展高校毕业生创业形式。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认识。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创业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基层就业服务平台要逐个联系实名登记的未就业毕业生,了解他们的就业需求,开展职业指导。要深入企业挖掘岗位信息,了解企业对高校毕业生的用人需求,指导企业合理设置招聘条件,告知可以享受的就业政策。各地区、单位要根据掌握的毕业生就业需求,组织小型化、专业化、网络化招聘活动,运用微博、微信等移动互联技术,搭建灵活多样的精准对接服务平台。

  (二)加强政策宣传力度。除了活动安排的宣传外,各地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法规政策,使广大高校毕业生了解政策、掌握政策、运用政策。旨在进一步宣传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畅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成才观和价值观,营造有利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征集岗位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按照活动内容和完成时限,合理安排时间进度,确保各项活动按时、高质量完成。人才市场、各旗县区和稀土高新区、各高校,在按照要求配合组织活动的同时,落实好就业实名制统计工作,并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将活动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学生就业办公室,确保活动推进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