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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关于报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

  • 发布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 发布日期:2018.05.31
  • 实施日期:2018.05.3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财政综合规定


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关于报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通知



各盟市农机主管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18〕115号)已印发执行,为做好新一周期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及时开通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自治区需要对各盟市、旗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准确统计。请各盟市尽快将本盟市2017年度各旗县分配资金、使用资金、结余资金(需结转登录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的资金)、2017年结算兑付资金等数据进行填报(见附件)并于2018年6月6日前报至自治区购机补贴办公室。另外,还未报送2018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资金分配文件的盟市,请抓紧组织上报。


  附件:2017年各盟市、旗县中央、自治区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doc


内蒙古农牧业厅农机局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