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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呼和浩特市城标、市树、市花的决议
发布部门:
呼和浩特市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
1986.11.28
实施日期:
1986.11.28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法规类别:
市政公用与路桥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呼和浩特市城标、市树、市花的决议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呼和浩特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呼和浩特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确定城标、市树、市花的报告”,决定呼和浩特市城标为奔驰的骏马,市树为油松,市花为丁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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