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委宣传部、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部门: 805300102赤峰市政府
- 发文字号:赤政办发[2017]37号
- 发布日期:2017.06.14
- 实施日期:2017.06.14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级别: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各旗县区委宣传部,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委、政府同意,现将《赤峰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加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98号)和《中共赤峰市委办公厅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赤党办发〔2016〕2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市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发布内容
(一)推进决策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后应及时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发布时效。
(二)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工作任务、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推进管理公开。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等监管信息。
(四)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决策和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市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
(五)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快推动公共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发布。公开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
三、发布形式
新闻发布可采取新闻发布会、吹风会、记者招待会、接受记者采访和提供新闻稿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
四、发布次数
(一)每半年至少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的部门。
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人社局、民政局、卫计委、住建委、扶贫办、旅游局等部门。
(二)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的部门。
市经信委、统计局、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安监局、林业局、农牧业局、审计局、商务局、民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工商质监局、食药监局、文新广局、体育局等部门。
(三)其他部门的新闻发布活动。
除上述各部门外的其他部门也要根据本部门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时,市直有关部门要会同有关旗县区,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召开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通报处置情况,回应群众关切,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新闻发布单位须于新闻发布会召开前的3个工作日内,将拟召开新闻发布会的请示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未经批准不得召开新闻发布会。获批后,发布单位要及时将新闻发布词、主持词、新闻通稿等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进行审阅,涉及重要内容和重大事项的,报市委、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本方案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考核各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并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三)市政府新闻办要积极协调各新闻单位,按照市委、政府有关要求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在重要版面、时段刊播政府新闻发布的相关内容。
附件
2017年赤峰市政府新闻发布计划
赤峰市委宣传部、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赤峰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赤政办发〔2017〕37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各旗县区委宣传部,市直各委办局:
经市委、政府同意,现将《赤峰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赤峰市委员会宣传部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14日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14日
赤峰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大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做好新闻发布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98号)和《中共赤峰市委办公厅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赤党办发〔2016〕22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落实市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和结果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二、发布内容
(一)推进决策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后应及时进行信息发布,确保信息发布时效。
(二)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工作任务、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的执行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推进管理公开。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卫生防疫、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旅游市场、国有企业运营等监管信息。
(四)推进结果公开。主动公开重大决策和政策落实情况,加大对市委、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
(五)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快推动公共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信息发布。公开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加强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
三、发布形式
新闻发布可采取新闻发布会、吹风会、记者招待会、接受记者采访和提供新闻稿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
四、发布次数
(一)每半年至少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的部门。
市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人社局、民政局、卫计委、住建委、扶贫办、旅游局等部门。
(二)每年至少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的部门。
市经信委、统计局、规划局、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安监局、林业局、农牧业局、审计局、商务局、民委、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工商质监局、食药监局、文新广局、体育局等部门。
(三)其他部门的新闻发布活动。
除上述各部门外的其他部门也要根据本部门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和新闻发布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发生重特大事故或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时,市直有关部门要会同有关旗县区,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召开突发事件新闻发布会,通报处置情况,回应群众关切,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新闻发布单位须于新闻发布会召开前的3个工作日内,将拟召开新闻发布会的请示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未经批准不得召开新闻发布会。获批后,发布单位要及时将新闻发布词、主持词、新闻通稿等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进行审阅,涉及重要内容和重大事项的,报市委、政府分管领导审定。
(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和本方案要求,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做好新闻发布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督促、指导、考核各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并定期通报考核结果。
(三)市政府新闻办要积极协调各新闻单位,按照市委、政府有关要求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在重要版面、时段刊播政府新闻发布的相关内容。
附件
2017年赤峰市政府新闻发布计划
序号 |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 | 发布主题 | 发布人 |
1 | 市旅游局 | 6月上旬 | “旅游惠民活动情况”新闻发布会 | 市旅游局新闻发言人、 副局长王利 |
2 | 市教育局 | 6月中旬 | “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条件提升工程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 市教育局新闻发言人、 副局长刘志宏 |
3 | 市卫计委 | 6月下旬 |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 | 市卫计委新闻发言人、 副主任马天山 |
4 | 市农牧业局 | 6月下旬 | “‘3661’工程任务完成情况”新闻发布会 | 市农牧业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陈伯明 |
5 | 市安监局 | 7月上旬 | “赤峰市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 市安监局新闻发言人、 总工程师谢永利 |
6 | 市国土局 | 7月上旬 | “全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基本情况和热点问题解读”新闻发布会 | 市国土局新闻发言人、 副局长燕武洲 |
7 | 市食药监局 | 7月中旬 | “2016年度监督抽检和执法情况暨2017年度抽检和执法工作重点”新闻发布会 | 市食药监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宋海军 |
8 | 市卫计委 | 7月中旬 | “市级医疗机构布局调整及改造提升工程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 市卫计委新闻发言人、 副主任马天山 |
9 | 市文广局 | 7月下旬 | “红山旅游文化节”新闻发布会 | 市文广局副局长乌力吉 |
10 | 市旅游局 | 7月下旬 | “红山文化节及夏冬季节庆活动”新闻发布会 | 市旅游局新闻发言人、 副局长王利 |
11 | 市环保局 | 8月上旬 | “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 市环保局新闻发言人、 总工程师吴建文 |
12 | 市文广局 | 8月上旬 | “蒙冀辽文化产业博览会”新闻发布会 | 市文广局副局长杜景林 |
13 | 市民委 | 8月中旬 | “全市第八届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新闻发布会 | 市民委新闻发言人、 副主任布和朝克图 |
14 | 市住建委 | 8月中旬 | “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 市住建委新闻发言人、 副主任姚向民 |
15 | 市经信委 | 9月中旬 | “促进赤峰工业跨越发展相关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 市经信委新闻发言人、 副主任彭锋 |
16 | 市商务局 | 9月下旬 | “农村电商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 市商务局副局长刘利 |
17 | 市公安局 | 10月上旬 | “中心城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 市公安局副局长王占军 |
18 | 市发改委 | 10月中旬 | “‘冬季攻坚行动’项目建设和气化赤峰(朝阳一赤峰)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 市发改委新闻发言人、 副主任王国栋 |
19 | 市扶贫办 | 10月中旬 | “我市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 市扶贫办新闻发言人、 副主任丁玉忠 |
20 | 市交通局 | 10月下旬 | “中心城区公共交通提档升级工程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 市交通局新闻发言人、 副局长泥贺春 |
21 | 市旅游局 | 10月下旬 | “冬季旅游活动”新闻发布会 | 市旅游局新闻发言人、 副局长王利 |
22 | 市交通局 | 11月上旬 | “全市行政嘎查村全面通油路工程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 市交通局副局长刘海中 |
23 | 市民政局 | 11月中旬 | “农村牧区社区化管理推进情况”新闻发布会 | 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 副局长赵金玉 |
24 | 市水利局 | 11月下旬 | “中心城区防洪及环城水系工程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 市水利局新闻发言人、 副局长李晓波 |
25 | 市林业局 | 11月下旬 | “全市重点区域绿化工程建设情况”新闻发布会 | 市林业局新闻发言人、 副局长李勤 |
26 | 投资促进局 | 12月上旬 | “我市招商引资情况”新闻发布会 | 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刘济朋 |
27 | 市体育局 | 12月上旬 | “赤峰市筹备自治区第十四届运动会和全国第十四届冬季运动会情况”新闻发布会 | 市体育局新闻发言人、 副局长李国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