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征集法治文艺作品开展法治文艺基层巡演的通知
各旗县区司法局,市强戒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协会、各直属单位:
今年是“七五”普法启动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繁荣法治文化,展示首府司法行政队伍形象和普法依法治理成果,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征集和基层巡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润青城,助梦飞翔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成立法治文艺作品征集、基层巡演组委会。
组 长:云瑞鹏(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荣伊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派驻司法局纪检组长)
安慧云(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中钢(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惠军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戒毒所所长)
王东升(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戒毒所政委)
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旗县区司法局局长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法宣科,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13948122085
联系电话(传真):4975035
邮 箱:hssfjfxk@126.com
三、征集作品形式、内容和数量要求
(一)作品形式
形式不限,歌曲类、舞蹈类、曲艺类、情景剧、器乐类、诗朗诵等均可,以适合舞台节目演出为宜。
(二)作品内容
突出特色。围绕法治题材,彰显法治文化,内容健康向上,通俗易懂,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贴近生活。
(三)作品数量
四、征集范围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五、时间安排
征集、巡演活动分为推荐、评选和巡演三个阶段。
(一)推荐阶段(7月12日--7月26日)
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法治文艺创作、排练。并于2016年8月6日前报组委会,逾期不予受理。各单位将选送节目刻录在DVD光盘上(mp4、wmv或avi数字格式),并附推荐表及作品脚本。
(二)评选阶段(7月26日--8月6日)
从8月6日开始,市司法局将组成评委会,从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作品创意、制作技术、艺术性、观赏性等方面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
(三)巡演阶段 (8月中旬)
市司法局将对征集出的优秀作品进行排练提升,开展法治文艺基层巡演,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优秀作品(节目)进行展播。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此次活动是落实市司法局新一届党组提出的“不负重托,永争一流”司法行政精神,增强全系统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把法治文艺作品征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策划组织本单位的创作、编排和作品推荐工作。市司法局将适时对活动推进情况进行督查。
(二)广泛发动,积极宣传。活动开展的过程也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法治理念的过程。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做好宣传发动,不断营造氛围,引发社会对活动的持续关注。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发挥各自优势,整合资源,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四)留存资料,报送信息。各单位在活动中要注意收集、拍摄、留存好创作过程中的花絮,注重发现、培育、宣传、推广活动中涌现出的品牌节目,及时向市司法局报送活动信息(视频、照片、文字均可),市司法局将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及相关媒体即时报道各阶段的活动动态,扩大社会影响。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征集法治文艺作品开展法治文艺基层巡演的通知
各旗县区司法局,市强戒所、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协会、各直属单位:
今年是“七五”普法启动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繁荣法治文化,展示首府司法行政队伍形象和普法依法治理成果,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征集和基层巡演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润青城,助梦飞翔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成立法治文艺作品征集、基层巡演组委会。
组 长:云瑞鹏(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荣伊娜(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派驻司法局纪检组长)
安慧云(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中钢(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惠军伟(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戒毒所所长)
王东升(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戒毒所政委)
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旗县区司法局局长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法宣科,联系人:王飞。
联系电话:13948122085
联系电话(传真):4975035
邮 箱:hssfjfxk@126.com
三、征集作品形式、内容和数量要求
(一)作品形式
形式不限,歌曲类、舞蹈类、曲艺类、情景剧、器乐类、诗朗诵等均可,以适合舞台节目演出为宜。
(二)作品内容
突出特色。围绕法治题材,彰显法治文化,内容健康向上,通俗易懂,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贴近生活。
(三)作品数量
四、征集范围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
五、时间安排
征集、巡演活动分为推荐、评选和巡演三个阶段。
(一)推荐阶段(7月12日--7月26日)
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法治文艺创作、排练。并于2016年8月6日前报组委会,逾期不予受理。各单位将选送节目刻录在DVD光盘上(mp4、wmv或avi数字格式),并附推荐表及作品脚本。
(二)评选阶段(7月26日--8月6日)
从8月6日开始,市司法局将组成评委会,从法律知识阐释、法治理念传播、普法效果、作品创意、制作技术、艺术性、观赏性等方面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
(三)巡演阶段 (8月中旬)
市司法局将对征集出的优秀作品进行排练提升,开展法治文艺基层巡演,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对优秀作品(节目)进行展播。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策划。此次活动是落实市司法局新一届党组提出的“不负重托,永争一流”司法行政精神,增强全系统凝聚力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把法治文艺作品征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部署、策划组织本单位的创作、编排和作品推荐工作。市司法局将适时对活动推进情况进行督查。
(二)广泛发动,积极宣传。活动开展的过程也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法治理念的过程。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做好宣传发动,不断营造氛围,引发社会对活动的持续关注。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发挥各自优势,整合资源,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四)留存资料,报送信息。各单位在活动中要注意收集、拍摄、留存好创作过程中的花絮,注重发现、培育、宣传、推广活动中涌现出的品牌节目,及时向市司法局报送活动信息(视频、照片、文字均可),市司法局将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及相关媒体即时报道各阶段的活动动态,扩大社会影响。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2016年7月12日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