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废弃砂坑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废弃砂坑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包府办发〔2018〕117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废弃砂坑历史遗留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加快废弃沙坑治理是整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问题的重要任务,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是全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各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全力以赴推进废弃沙坑治理工作。
二要迅速行动。昆区政府、九原区政府要按照《方案》制定的技术路线和进度要求,尽快确定治理单位,倒排工期、加快施工,确保按时完成治理任务。市区内其他废弃沙坑的综合治理和生态恢复,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要加强沟通。在废弃沙坑治理工程实施中,各有关地区要及时与国家固管中心沟通联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废弃沙坑治理工作科学高效推进;各有关地区,特别是所辖企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地区,要组织企业积极与昆区政府、九原区政府对接沟通,全力做好固体废物处置和沙坑综合治理工作。
2018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