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一网通办”相关工作事宜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一网通办”相关工作事宜的通知
(呼政办发〔2018〕80号 2018年10月11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落实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的有关要求,尽快实现“放管服”改革中提出的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需要“整合各级政府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加快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接入本级政务服务平台”,“切实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各级政务服务事项均应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办理”,确保在今年底前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50%,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建设的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即呼和浩特市政务服务与网上审批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推进“一网通办”的重要载体,市级平台于去年9月投入使用,九个旗县区中土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新城区和回民区的业务系统也已陆续上线运行。平台运行总体情况良好,但部分地区和部门仍存在使用效率低,业务系统协同率不高等问题,有待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完善。
二、相关要求
(一)各旗县区要确保本地区政务大厅接通电子政务外网,切实落实好平台的使用工作。
(二)各旗县区要尽快梳理所属乡镇(街道)的政务服务事项。
(三)市各委办局要使用或与平台进行对接,实现业务协同办理。
(四)各旗县区、市级各部门填写附件2。
(五)市级各部门填写附件4。
三、其他事宜
相关地区和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呼和浩特市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慢作为的地区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问责。
附件:1.呼和浩特市推进“一网通办”工作任务及要求
2.呼和浩特市推进“一网通办”工作确认单
3.呼和浩特市本级各部门系统对接安排
4.市级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调研表下载二维码